我觉得原po这个发想很不错
最近从爸爸的朋友那边听到
有人去买北市1000万左右的老公寓
等待都更
有头期款的也可以这样做
买老旧公寓租人
收到的租金缴房贷
自己再去外面租喜欢的房子
因为老旧公寓可以贷的成数比较低
假设房屋1000万 自备400万 贷600万
贷款30年 月缴2万 刚好房客帮你付掉 打平
唯一的现金流压力是房屋都更时没有租金收入
届时可能要付2万房贷+2万5自己在外租屋的费用
共4万5
但如果能撑过去 等新房子盖好
再拿去租人 或自住
台北市的房子有了 学区也有了
这类的物件591上找一找都有 只是权状坪数不大
※ 引述《adgbw8728 (ass)》之铭言:
: 如题,这有啥好吵的?
: 为什么不买了之后租别人,
: 再拿租金去租想住的地方啊
: 这样不就是成年人最爱的我全都要?
: 这样就也不会有什么50岁以后没人租的问题
: 也不会有什么买房了之后自由都被绑死的问题
: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