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陈羿妏/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发声让你死!色男强拖“躲雨女”进暗巷硬上 求交保就医法官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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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女子独自于骑楼躲雨,竟强拉对方进暗巷殴打、性侵,日前高院裁定延押2月,
不得交保。(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陈羿妏/台北报导
桃园一名林姓男子2019年6月14日凌晨见一名女子小君(化名)独自于骑楼躲雨,竟大起
色心,将对方拉进巷弄内,除了持刀恐吓“如果你再发出声音要让你死”,还殴打、性侵
小君。一审桃园地院依携带凶器强制性交罪,将林男判刑9年,案经上诉二审仍遭驳回。
由于林男羁押期将届满,日前高院审理后,裁定林男自9月12日起延长羁押2月,不得交保
,可抗告。
判决指出,林男将小君拉进巷弄内后,掐住小君的脖子、摀住口鼻,持水果刀抵住小君的
脸、颈部,恐吓她“如果你再发出声音要让你死”,接着再徒手殴打小君,不顾小君反抗
,强行抚摸其胸部,脱裤硬上得逞。林男的粗暴行径造成小君左眼结膜出血、左后头皮开
放性伤口,以及颈部、左右手臂、脚部、腹部、背部、左侧足部3处皆挫伤,而小君报警
处理后,警方透过监视器画面逮到林男。
小君回顾事发经过,当时林男边滑手机,边走到她附近徘徊搭讪,接着突然将她拖进停车
场旁的通道,持刀抵住她的脸、颈部,林男还恐吓“如果你再发出声音要让你死”,当下
想出手抢走林男刀子,但力气太小而失败,“林男一直抓住我在地上拖行,反复出入好几
次,似乎在寻找无人的暗巷,我记得我的头、背部和脚都是在地上滑,我的鞋子还掉在外
面,地面是粗糙的、很脏,还有破裂的地砖,导致我的脚也有受伤”。
对此,林男仅坦承有殴打小君,但否认强暴行为。一审桃园地院勘验相关事证,认定林男
说词属卸责之词,认定其犯行,考量他曾因携带凶器强制性交未遂案件遭判刑5年确定,
与他案合并应执行5年8月徒刑,2015年9月才缩短刑期刑满出狱,如今又再度犯罪,论以
累犯,审酌后依携带凶器强制性交罪,将林男判刑9年。
案经上诉二审,7月16日遭高院驳回。由于羁押期间将于9月11日届满,日前林男上诉高院
称,他有十二指肠穿孔,已安排开刀治疗,希望能交保就医。
不过高院认为,林男一直否认犯行,且先前的犯案手法与本案手段极为雷同,有反复实施
同一犯罪之疑虑,至于林男的十二指肠问题,监所都有固定安排回诊,并无照护问题,因
此无法构成具保理由;高院另考量林男携带凶器之犯行,对社会秩序、被害人身心危害,
审酌国家社会公益及林男之基本权利后,认定有延长羁押之必要,最终裁定林男自9月12
日起延长羁押2月,不得交保,全案可抗告。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907/1802832.htm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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