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法界吁修法 肇事逃逸去掉刑期“1年以上”

楼主: maniaque (maniaque)   2019-02-07 17:34:10
※ 引述《bibiwann0802 (紧急地震速报哼哼)》之铭言:
: 肇事逃逸这条罪的争议很多
: 不讨论比较专业的竞合、保护法益究竟是啥的问题
: 就将最低刑期降低这件事的正当性
: 我还蛮同意的 随便举个例子
: 今天我在市中心过马路被机车以时速五公里的速度擦到一下 导致脚破皮
: 然后他看了一下 因为要赶着参加儿子的婚礼 觉得没什么事
: 把电话留下就骑走了
: 结果最低要判一年 虽然本来就该留下来厘清肇事责任 确认伤者安全等等
: 但在这个案例下 基本上根本情节很轻微 肇事者也不是完全没负责
: 最轻一年实在有点重
: 就算能缓刑之类的 但比起以下随便几个比较常见的罪:
: 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
: 强制猥亵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
: 窃盗罪五年以下
: 诈欺罪五年以下
: 恐吓取财罪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
: 这些罪有可能判出来比这个案例还轻
: 肇事逃逸最轻一年的规定 改一下 我觉得还行吧
因为低消一年很重,所以要修掉???
那请问
"酒驾也有分轻重,是不是要比照办理"???
那法务部前几天因为酒驾累犯撞死两人,
让国家少了两个前途似锦的年轻人
震怒之余说要朝 杀人罪 研议,
是不是过两年也要 比照办理???
不然民进党里面一堆酒驾犯都要被判杀人罪了....
今天 肇事逃逸 低消一年,那些人觉得太重

[宣导不足 宣导不足 宣导不足] (很重要 所以要说三次)
当初立法机关就是顺应广大民意基础,让法条加重,
期望可以让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有足够的法律工具 可以抑制肇事逃逸发生
但你行政机关是否根本毫无任何具体强力宣导措施!?
完全不积极告诉人民说
"不可以肇事逃逸,逃逸起跳关一年!!!"
你到处插旗,到处挂海报,到处放影片宣导
告诉全国老百姓
"肇事逃逸罪很重,比强奸还重!"
干你凉 还会一堆人还以为 肇事逃逸 没关系吗??
甲赛啦!!
司法机关只能照法条量刑度,就算有审酌余地,也还是很重,
没错啊,法条就是这样设计.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9-02-07 17:40:00
放屁 每天宣导还是一堆人出事装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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