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酒驾再犯率近4成 绿委提案加重刑责2/3
3.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市大里区昨晚发生一起酿成3死3伤的重大车祸,依《刑法》规定,台湾酒驾过失致死
的刑责少则3年,最多10年,是否该加重量刑,成为社会讨论的焦点,目前朝野立委共提
出11个《刑法》相关修法版本,因我国酒驾再犯率仍近4成,民进党立委赖瑞隆提案,若
10年内再犯酒驾者,加重其刑至3分之2。
台湾为遏阻酒后驾驶的相关法律最早订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1999年为了加重吓
阻效果,把原本仅属“行政罚”的酒驾行为入罪化,增订《刑法》第185条之3,酒驾得处
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万元以下罚金;但因酒驾致死人数仍高居不下,因此立院
2011年再次修法,把酒驾处罚上限提高到2年,罚金提高到20万元,酒驾致死的刑责也提
高到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者处以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原本《刑法》对酒驾定义为“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驾驶者”,但因这样的
描述太过抽象,2013年时立法院再修法,明确定义酒驾为“驾驶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
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同次修法,也二度加重酒驾刑责,规
定酒驾致人于死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则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刑。
不过酒驾肇事的悲剧仍时有所闻,第9届立法院目前有立委郑宝清、曾铭宗、王惠美、罗
致政、张宏陆、许毓仁等超过10名朝野立委各自提出修法版本,提高酒驾再犯罚责,如赖
瑞隆提案若10年内再犯酒驾者,加重其刑至3分之2,该案目前已一读付委等待委员会审查
。
除《刑法》外,立委也提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针对酒驾再犯、酒驾拒测提高罚
则。如民进党立委邱志伟将酒驾拒测罚金由9万提高至20万元,并延长吊销驾照不得考领
管制期,从3年延长至5年;蓝委蒋乃辛提高现行酒驾、再犯及拒绝酒测者之罚则,并另纳
入“酒驾他律机制”,将提供酒类饮品及共乘者纳入裁罚。
此外,针对过去政府已提高酒驾罚责,但仍无法根绝酒驾行为,去年5月民进党立委王定
宇提案,应效仿欧美法律,强制酒驾者自费装设酒精锁,让喝醉酒客观上无法驾驶车辆,
才能彻底解决问题,该案目前已一读付委等待委员会审查。(吕晏慈/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90124/1506778/
5.备注:
应该是罚不到官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