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19-01-11 09:12:39只有我看不懂这篇是什么状况吗
1. 与未满14岁的未成年少女性交,遭判有期徒刑6月
一般来说未成年性侵害案件, 最少最少都是三年起跳,
6个月大概就是两情相悦, 然后与家属达成和解,
法官审酌后判个6个月, 讲白点是个屁大的案子
2. 去年6月底假释, 那大概也至少坐了近4个月牢
换句话说, 一个屁大的案子, 只剩下2个月刑期,
你要人戴半年的电子脚镣? 到现在还不能拿下来?
只有我觉得这篇新闻根本不是“高风险性侵害犯脱逃”
而是“检方滥权”、或是记者又在不知所云?
有没有人能去把原始状况翻出来一下?
※ 引述《fukawa947 (交大薛之谦)》之铭言:
: 三立新闻网
: 台东人注意!性侵假释犯破坏电子脚镣潜逃 检急发通缉令
: 注意!台东一名25岁潘姓男子,与未满14岁的未成年少女性交,遭判有期徒刑6月,去年6
: 月底假释出狱后付保护管束,检方认为有高度再犯风险,对潘男进行电子脚镣监控,昨(
: 10)日晚间他竟破坏电子脚镣逃逸,目前检方已经发布通缉令!
: https://i.imgur.com/fpra7oq.jpg
: ▲台东一名性侵假释犯破坏电子脚镣潜逃。(图/资料照)
: 台东地检署指出,潘姓男子与未成年少女性交,还曾有窃盗、恐吓等前科,遭法院判有期
: 徒刑6月,2018年6月底假释出狱后,保护管束并配戴电子脚镣,并实施宵禁,晚间10点到
: 隔日上午6点不得外出。
: 不过昨晚潘男竟将破坏脚镣潜逃,并弃置在花莲凤林大富火车站附近,目前检方已发布通
: 缉令,要将其逮捕归案,也呼吁居民注意安全!
: ★ 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 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83386
: 备注:
: 这可以公开个资吧
作者:
k44754 (9527)
2019-01-11 09:57:00作者:
wuheroin (我有女友你没有)
2019-01-11 09:53:00这时候就不会怀疑鬼岛法律了呵呵
作者:
sunsand (有狗也不是很怪的事情)
2019-01-11 09:48:00这种就早该死刑,法官渎职混吃等死台湾才这么乱
作者: colawei (就是可乐) 2019-01-11 09:43:00
正常生活没必要破坏脚镣 故意去破坏是否是想做违法的事?如果推判他可能想做违法的事而破坏脚镣 报导出来没问题吧
作者: MadeTW 2019-01-11 09:33:00
作者:
meloxxl (wade1.3)
2019-01-11 09:31:00会破坏脚镣表示这个人毫无悔过之心 预谋下一次的犯罪 同路人下次再好好帮他辩解吧
作者:
k44754 (9527)
2019-01-11 09:30:002018年6月底假释出狱后不看内文,可悲
作者:
pgpg (siusiu)
2019-01-11 09:27:00请戴过的回答!逃掉不就又要被抓回去关,长这么大没在外面看人家戴过耶!
作者:
k44754 (9527)
2019-01-11 09:26:00可怜,哪天你女儿被kobe再来说不是屁大案件会干没14岁的,这种人渣会有对多正常
作者: MadeTW 2019-01-11 09:26:00
手铐脚镣可以自己解喔你以为自己是鲁邦三世吗?
作者: alanokok (alan) 2019-01-11 09:25:00
我记得这个人 他是强奸小二女童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1-11 09:25:00有些人不知道是不是有阅读障碍
作者: j21802 (八德张孝全) 2019-01-11 09:24:00
所以可以合理化破坏脚镣?
作者:
meloxxl (wade1.3)
2019-01-11 09:21:00这人还有窃盗恐吓的前科 本来就是高风险犯罪者 戴一辈子脚镣也刚好而已 犯法就付出代价 25岁了 不会不懂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9-01-11 09:16:00"性侵"这讲法根本就已经被滥用了就如同本篇文章所讲的,如果是性侵根本不可能只有6个月
作者: BHB619 (祐) 2019-01-11 09: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