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
2.完整新闻标题:不想与最爱分离 台男求日本法官给同性伴侣居留许可
3.完整新闻内文:
2018-12-25 12:45联合报 记者雷光涵╱即时报导
台湾男子在日本逾期停留遭日本政府强制出境的处分,但这名男子G表示他与同性伴侣、
日本籍的X先生同居25年,等同于同性婚姻的状态,向日本政府要求取消处分。日前在东
京地院开庭证人诘问时,他们说,“在一起的时间,就算是多一天也好。”盼给予居留特
别许可的签证。
在日本,若非法居留者已与日本人结婚,或是没有登记但有婚姻事实的“事实婚”,日本
政府得给予“在留(居留)特别许可”,但日本没有同性婚姻制度。G认为,对同志也应
适用这项规定。
G与X在1993年11月相识,没多久两人开始同居。后来G感染爱滋,但非法居留不能加入日
本的健保,X一直在经济与身心面支持着他。当X陷入抑郁的时候,G挺身出来照顾他,相
互支持着对方共度25年。
诘问的时候,律师问他们“对结婚的定义是什么。”G说,“可以和相爱的人、相互支持
的对象在一起。”他说,日本现行法令同性无法结婚,但“相信我们紧密的连结在一起。
”旁听席坐满来声援他们的人,现场传出啜泣声。
G是1992年持留学签证首度赴日,之后持观光签证到日本2次;第2次赴日观光时与X相遇,
第3次赴日便与他同居,观光签证于1994年4月到期。有人问他为何不在签证过期前先回台
湾再到日本,G表示,当时申请观光签证因为间隔太短,被怀疑要违法赴日工作,他担心
未来申请不到签证,又不想放掉这段恋情,决定非法留下来。
两人原已与律师商量,要向日本入境管理局自首并申请“在留特别许可”,但在准备的过
程中遇警方临检,G因非法停留被逮捕。G主张他若无法待在日本,回台湾也没有可依靠的
亲人,无法生活,因为亲人不谅解他的同志身分,拜托日本政府取消强制出境的处分。下
次开庭在明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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