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改成3位总统制
国家存在最高领导人,是帝王思想的延续,在民主国家并非必要.
总统可以选3位,不因得票而分高下.
采用内阁制.3位总统各提名1人参选阁揆,由立法委员投票选出1人.
3位总统都同意才能撤换阁揆,或是由立法院倒阁.
其它像是大法官或是院长,委员,也是一样.
比方说9位大法官,3位总统各提名3人,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若还有缺额,比方说缺2人,由3位总统各提名1人再由立法院决定.
这个差别是,现行的院长或委员等同意权,若被否决,总统还是有提名权.
3位总统的情况下,每次提名都是大家平均分配名额,所以若是提的不够好被否决,
等于是自己损失提名的机会,下一轮别人也可以再提名.
在3总统制下,总统的维安可以减少90%的人力,毕竟花大家的钱去保护一人,非常不合理.
3位总统制的好处就是总统很多,死1人还有2人.
怕死就不要当总统,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