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普悠玛罹难5童 未满15岁竟不赔 立委拟

楼主: likem5 (溼府你好大)   2018-12-05 09:13:26
※ 引述《catwalk456 (巴黎草莓)》之铭言:
: 1.媒体来源:风传媒
: 2.完整新闻标题:普悠玛罹难5童 未满15岁竟不赔 立委拟修法
: 3.完整新闻内文:
: 普悠玛事故中,因为有未满 15 岁的未成年人身故,却因为《保险法》规定而领不到理赔
: 金,民进党立委余宛如今(4)日表示,将修法填补这个漏洞,弥补一些缺憾。
: 普悠玛事故罹难者中,有卑南国中 3 名学生、董家 2 名小孩未满 15 岁。根据《保险法
: 》第 107 条规定,以未满 15 岁未成年人为被保险人订立的人寿保险契约,其死亡给付
: 于被保险人满 15 岁之日起发生效力,被保险人满 15 岁前死亡者,保险人得加计利息退
: 还所缴保险费,或返还投资型保险专设帐簿之帐户价值。
: “只能加计利息 退还保险费”
: 余宛如晚间在脸书上表示,为避免父母给小孩投保高额保险后谋害儿童,2010 年《保险
: 法》修正,规定未满 15 岁的孩子身故不能给予身故理赔,仅能加计利息后退还保险费。
: 她说,当时修法考量保险的目的是借由保险金填补损失,因为小孩并非家庭的经济支柱,
: 身故后对家庭经济并无巨大影响,且也避免道德风险,故不予身故理赔,而生病、受伤等
: 风险,则依然为保障范围内。
: 丧葬费都不够 法规不周全
: 余宛如说,但不论是在复兴空难、台南 0206 大地震,或是近期的普悠玛事故,都可以看
: 到许多未满 15 岁的小孩去世后,退回的保险费连付丧葬费用都不够,也显现 2010 年的
: 法规调整不够周全。
: 她说,上会期也就此议题积极向学者专家、业者请教,认为设上限的给付丧葬费用,既可
: 兼顾道德风险,又能较为合理的补偿,这会期将积极争取这项法案修正,希望能填补这个
: 漏洞,弥补一些缺憾。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s://goo.gl/PHWCHH
: 5.备注:话说完了,谁赞成,谁反对?
保险法这条已经吵很久了...
从原本给付保险金到后面只给付保费加计利息
原因其实就是在上面所说的怕有所谓道德风险
说实在话的现在就算研拟成给付上限的丧葬费用
会不会又变成另一个可以吵的事情
(保险费缴这么多结果孩子死了丧葬费用连保险费的一半都不到然后再来投书媒体)
然后有些人说什么保险没用
你就不要出意外 不要生大病
他也是一种投资及转移风险的工具
更何况买保险
他就跟组电脑一样好吗?
不好好研究你就是等著被当羊宰
作者: kilof (KiLoF)   2018-12-05 09:14:00
保险主要目的还是风险分散 一个幼儿的经济风险在哪里?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18-12-05 09:17:00
前几天不是有一个人在版上吵说为什么他是被保险人,保险金却是要保人领走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18-12-05 09:29:00
意外死亡不赔很合理,要考虑如果重伤那还是该保
作者: pierreqq (叶子上的风)   2018-12-05 09:52:00
就是喜欢乱保 觉得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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