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黄俊英因“走路工”被夺门之变 记者会主

楼主: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10-17 18:51:38
※ 引述《yazeroplus (zero)》之铭言:
: 陈学圣说,2006年 黄俊英选举被陈菊阵营指控"走路工"一事,很不道德
: 但是你没说,法院对相关案件,最后是判无罪的
: 不满意法律判决,是人之常情,这个是能理解的
: 但是,就是这个BUT,你国民党就很干净?
: 国民党在2005年干了什么事? 这有比较清高吗?
: <故事开始>..
: 2005年,当时的宜兰县县长刘守成任期届满,民进党有意角逐该县县长的人选中,
: 民调皆落后于国民党的候选人吕国华,故民进党高层力劝陈定南出战;
: 他于是辞去法务部部长,宣布再次参选宜兰县县长。
: ~~~~~~~~~~~~~~~~~~~~~~~~~~~~~~~~~~~~~~~~~~~~~~~~~~~~~~~~~~~~~~~~~~~~~
: "然而在竞选期间被中国国民党候选人吕国华阵营指控其阵营涉嫌贿选。
: 至12月3日的投票结果,以8610票的差距败给国民党推出的宜兰市长吕国华,"
: ~~~~~~~~~~~~~~~~~~~~~~~~~~~~~~~~~~~~~~~~~~~~~~~~~~~~~~~~~~~~~~~~~~~~~
BUT 什么小
这两件事根本无法相比
候选人选前被指贿选的可多了
像林佳龙这次也被指在梨山贿选
假设下个月林佳龙落选 有人会认为林佳龙是因为贿选传闻而落选的吗?
我想有良心的都会说没关系吧?
因为林佳龙并不像黄俊英那样在选举前一晚的深夜
被卢秀燕开个记者会"抓到了! 林佳龙贿选!"
然后第二天电视新闻和报纸网络全是
"抓到了! 林佳龙贿选!"
"抓到了! 林佳龙贿选!"
"抓到了! 林佳龙贿选!"
而投票日林佳龙就要想澄清也太晚了..
依你举的例子 陈定南是选前一天深夜被吕国华开记者会指渉贿吗?
根本不是. 
而黄俊英就是这样的情况下被冤死的.
别扯什么发走路工事件是真的
当大家都北七很健忘似的
一个问题就好
一个黄俊英根不本认识的穷光蛋竟然可以为了挺黄俊英拿15w 去发走路工跟动员
然后那台车刚好有dpp的青年军在偷录影...
请搭配这篇google到的文章
奇怪的高雄走路工事件。
古锌酩绰号叫古意,是前年高雄市长选举“走路工事件”的主角,陈菊的青年团“查获”
他在游览车上发钱后,即连夜召开“黄俊英贿选抓到了”记者会,被认为是陈菊以1114票
险胜的主因。如今二审认定他的行为是“贿选”,因此判他三年半。问题是:倘若认定为
贿选,岂能只叫古锌酩作替死鬼!
此事蹊跷甚多。我因为住在高雄且与地方政治人物有过往来,就我所知道的奇怪点列举如
下:
(1)黄俊英辅选动员的游览车均曾列册编号,因为,一辆车7000元的日租费,是跑选举
场子的公定价格,动员来到游览车司机必须凭册才能领到钱。但唯独“古意”的两辆是“
编制外”,你想有那么邪门的事情吗?
(2)这两神秘的游览车跑到绿营的大票仓那里当街揽客,且后来证实车上有不少绿营支
持者;而陈菊的青年军偏偏就那么精准地上了古意的车“蒐证”,而又那么恰巧地未被发
觉。请问一般人‘敢’在这种选举别人发钱的场子里‘搜证’,还边录影,边旁白,还深
怕解释的不够详细,恐怕当场准备脑袋开花了,所以,你不觉得奇怪吗?
(3)此案陪同他出面投案的两名律师,其中一人是谢长廷的表弟。谁为古意请的律师?
谁为古意付的律师费?莫非古意为黄俊英“贿选”,竟由绿军方面请律师为古意辩护?请
问你不觉得诡异吗?
(4)我们都知道政治意向的转向通常都需要花很长的时间,意识形态深者转向更难,古
锌酩原是绿营的选举轿夫,应该算是意识形态深绿者,他说因为黄俊英为他云林同乡,所
以突然之间就转向支持黄俊英?你觉得这合情理吗?
(5)古锌酩有杀人、烟毒前科,事发时在资源回收场当工人,月薪仅2万多元,但案发后
,他供称,发放“走路工”的五万元是他“自掏腰包”,此外连两辆游览车的租金及几十
人的便当钱也都是他自己出的,这样至少得花上15万元,请问你愿不愿意花上你半年的薪
资来干这种‘自告奋勇’、‘义助同乡’,更炫的是‘为善不欲人知’,他之前从没来过
黄俊英的竞选总部,连黄俊英以及总部的人员都还不知道他有这样热心的支持者。你不觉
得这实在事有蹊跷吗?
(6)还有一点我实在不愿意说的:那些陈菊的所谓青年军,年纪轻轻的到绿营的场子里
担任青年军,每个人都相信只要自己够‘爱台湾’、努力,忠心,就可以像是姚文智,年
纪轻轻33岁当上高雄市新闻处处长。事发之后,变成全部龟缩起来,人间蒸发。没有一点
年轻人应有的正义感。坦白说你们这些人不要还以为真没有人知道你们在搞鬼的!!不是
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法官判古锌酩三年半,这不算很轻的刑罚。但难道法官真相信是古意自己花钱租车贿选吗
?难道查不出其背后的主使者?又难道查不出谁为古意安排“律师团”?法官判古意三年
半,但真相如何?正义何在?可不可以就因为你自以为的‘爱台湾’就不择手段?我觉得
这件事情绝对不可以就这样算了,这样,以后还会有候选人继续搞这种弃卒保帅的勾当。
看完了各位再来说陈其迈是个人格没问题的市长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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