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外劳持开山刀砍人 杀人未遂罪起诉不受理

楼主: samgreco (花坛阿炮)   2018-09-02 13:40:25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808280163-1.aspx
外劳持开山刀砍人 杀人未遂罪起诉不受理
(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28日电)阮姓外劳拿开山刀砍向丁姓外劳,说出“我杀你”等话
语,阮男被依杀人未遂罪起诉,但法官认为,两人平时无纠纷,丁男只有手受伤,不受理
检方起诉,伤害罪部分因2人和解撤告。
根据台湾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来自越南的阮姓外劳以及同乡丁姓外劳在同一
间工厂上班,检方查出,阮男听到丁男说阮男联合其他工厂的外劳欺负自家公司的外劳,
心生不满,拿开山刀高举过头要砍丁男,还以越南语说出,“我杀你”等话语。
阮男持刀砍向丁男的头部,丁男伸出左手抵挡,导致左手有4指的肌腱断裂,然后跑到派
出所向员警求援;员警事后将阮男逮捕到案,检方讯问调查后,将阮男依杀人未遂罪提起
公诉。
不过法官审理此案时,阮男否认有杀人意图,辩称自己没有故意要杀人,他当时在宿舍睡
觉,丁男从外面喝酒回来,2个人有口角,从口角变成打架;丁男也说与对方没有仇恨纠
纷,不过和越南同胞聊天时曾提到被告有时会结交别间公司外劳欺负同事,无意间被阮男
听到,心生不满要找他到户外单挑。
判决书说明,丁男头部、颈部或前胸部都没有受伤,阮男拿长60公分以上的开山刀,如果
要砍中对方头部、颈部不是难事,如果被告杀意已坚,要置对方于死地,可以趁著丁男跌
倒的机会持刀砍向头部等致命部位。
法官认为,丁男跑到工厂外向派出所求援时,阮男没有追上去,转头返回宿舍,难以认定
被告具有杀人犯意,纵然被告曾说出“我杀你”等话语,但属于一时情绪性发泄之言词,
被告所犯应该是刑法伤害罪,而非杀人未遂罪,不受理检方提起公诉,至于伤害罪部分,
由于丁男与黄男2人和解,也已在审理期间撤回告诉。(编辑:翁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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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越南人,下手干嘛那么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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