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的重点出在他是被害者而不是加害者
所以人权团体都超安静没出来帮忙说话
毕竟台湾的人权组织是保护加害者用的
如果今天反过来是他拿刀去压那四个人的话就不会判那么重了
※ 引述《tosay (12333)》之铭言:
: 中国这种判例也不是第一次了
: 之前类似的也是判无罪 不过中国的就不多贴了
: 重点各位生活在台湾
: 来看看台湾的判例
: <以一打五与正当防卫>
: 以下整理自台北地院104重诉16,这是一则昨天很热门的新闻,如果您是法官,会怎么判
: 呢?
: [联合][1打4!谈判杀人 防卫过当关十年]
: [苹果][他一打四、对方1死3伤 防卫过当判10年]
: 结论就是 台湾的正当防卫 是建构在 你能保命 抵挡对方之下的反击
: 就算对方多打少 也都带武器 你还是不能干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