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认定违法就几个结果:
1. 文化续租,然后改回集合住宅,再租给学生。文化大概会亏更多。
2. 文化解约,又昱收回后改回集合住宅,再转租出去。以他的地点、品质,搞不好更赚
。
400名学生,不是双北市民又没选票,住到大群馆算你倒楣。
另外,既然大群馆不能当教育设施,那大庄、大伦、大雅、大慈……。北市府要继续装作
没看见吗?
※ 引述《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之铭言:
: 都发局认定文大大群馆违规使用 吁尽速改善
: 针对国民党新北市长参选人侯友宜的文大宿舍案,台北市政府都发局经过现场勘查及讨论
: 后,认定文化大学“大群馆”违规作寄宿住宅使用,因此呼吁使用人及所有权人应尽速改
: 善,并维护学生的住宿权益。
: 都发局3日上午表示,针对文化大学大群馆作为学生宿舍使用,都发局除于6月25日下午4
: 时赴文化大学大群馆(本市士林区凯旋路11号)现场勘查外,再依照文化大学29日陈述意见
: 函,确供学生住宿使用,都发局据以认定大群馆为寄宿住宅使用。
: 都发局表示,大群馆坐落之土地使用分区为“特定住宅区(二)”,文化大学以宿舍名义提
: 供该校学生使用,其样态归属本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第5条规定之“第三组:寄
: 宿住宅”,非属教育设施。依照市府在民国97年12月11日公告实施之“变更台北市士林区
: 阳明山山仔后地区第二种住宅为特定住宅区细部计画案”,大群馆所在位址属“特定住宅
: 区(二)”,其使用比照“第二种住宅区”,依据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第7条
: 规定,“第二种住宅区”不允许作“第三组:寄宿住宅”使用,经过现况勘查及法令规定
: ,都发局将于今日发函予文化大学及建筑物所有权人(又昱实业有限公司),请其确保建筑
: 物合法使用。
: 都发局除呼吁文化大学确保建筑物合法使用外,并表示,基于作为都市计画主管机关,都
: 发局乐意提供行政协助予文化大学及建筑物所有权人,共同保障学生住宿权益。
: https://news.rti.org.tw/news/view/id/415878
: 违规的明显还不承认
: 新北市府高官 营建署、台北市府还要到处找人聊天
: 然后侯友宜再出来唱个大戏
: 就以为偷鸡摸狗二十几年是一切OK的吗?? 好傻好天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