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lever0705 (小卒)》之铭言:
: 台大医院洗肾接错管都出来道歉
: 反观法官整天乱判都默不吭声
: 一样是掌握生死的最高知识份子
: 态度怎么差这么多
: 大学时通识学分不一样吗
洗肾接错管还不是医师的错,是护士的错,结果整个医院全体出来道歉,
反观法官判错,DNA验出来都已经不是吕金铠的,法官还能驳回再审,
明明判决书写得好像法官亲眼看见吕金铠跟陈锡卿去强奸杀人,
还说法医已经鉴定现场残留的精液是两个人的含量的,一个人的精液不可能20cc,
所以吕金铠一定有强奸跟杀人,不可能不知情,直接判他20年有期徒刑,
结果过了一年后,事后用最新科技重验DNA,
证明吕金铠排除,而且法医也出来作证当初去命案现场只是肉眼看精液有20cc,
非科学鉴识证明这20cc都是精液且为两人所有~
后来吕金铠紧急声请再审,通通驳回,不断的驳回,
害他继续被多关十九年,二十年关好关满~
再审驳回的理由是,纵然吕金铠没有直接下去性侵,但有可能是协助陈锡卿性侵,
陈锡卿的自白有一个版本就是吕金铠帮忙压制死者的手脚让陈锡卿性侵,
故吕金铠也是性侵杀人的共同正犯,罪刑不变,还是要关二十年关好关满......
法官怎么会这么无耻?
陈锡卿自白十几个版本,甚至重新验DNA之后,证明吕金铠已经排除了,
陈锡卿当时还不知道DNA结果,又改另一个自白版本,说啥是他压制女大生的手脚,
让吕金铠去性侵,他自己都没有性侵~他这种人的话能信喔?
况且用罪刑不变驳回再审也真够无耻~
法官为什么会不敢道歉?
这是因为很多司法官,尤其是高院以上,
都把司法的安定性(司法尊严、皇后贞操)看作第一优先,
就如同黄荣坚教授说的,冤案就是“相忍为国”、“为国牺牲”,
有很多司法官看不惯,就弃冠而去。
我国的法官选任是采取“考训模式”,绝大多数法官出身司法官训练所。
这种法官集中学习训练制度所造成的期别排序,本就容易影响法官的人事决定事宜,
加上我国法官的人事审议是采取法官本位主义,司法院人审会全由法官担任的结果,
恩怨、年资、期别及意愿成为主要决定因素。
让我讲清楚一点,就像是在法学院里面一样,在法院里面也是分为很多的小团体,
大家彼此互相照应、保护,所谓“官官相护”的文化,造成了我们法官的“乡愿”。
遇到了案件不是在看“事实”,而是看当事人的“背景”和当事人有没有“找到人”,
法院内很多唱作俱佳的“编剧”,写出的判决书可以完全不顾案件“事实”。
法官认为你对,就会帮你编故事,写你胜诉,反正例稿改一改,就是一篇判决书了,
法官不喜欢你,讨厌你,也可以编编故事判你败诉,不然萧明岳案的判决书是怎样?
案件就是法官、检察官的筹码,拿去换钱(收贿)、换官位、打关系(关说)。
法官间互相关说案件,以“萧仰归”一案最为知名,高玉舜法官勇于揭发丑闻,
但没揭发的更多,闹上新闻很少,毕竟关说很难抓,一般人为了升迁怎么能不接受关说?
法官因为个案收贿的案件也是比比皆是,闹上新闻的也很少,
最有名的就是高等法院“何智辉”一案搞的整个合议庭法官三个被收押两个,
庭长还带头收贿,连检察官都涉案,
这些都不像是司法院所说的“个案”,而是台湾法院内长久以来的“文化”,
“审判独立”这东西被大多数法官用来保护自己,
他们认为因为“审判独立”,所以必须要和人事行政完全分开,
不能够拿审判品质来做为人事审核的标准,
所以变成三位收押法官中,有两位列名高院自律委员,
其中一位甚至四度担任主导人事升迁的司法院人审会委员,
位子很少,你想要升官,别人也想要升官,
就看你有没有“跟对人”、你有没有“听话”、看你是不是“team player”、
看看你关系有没有“好”,当然有“好的法官”像钱建荣可以升上去,
但相对而言是极少数,更多的是那些“讲关系”、“识大体”、接受“关说”的法官。
之前行政单位最高层的首长被检察官起诉,他的老婆(法官)那时刚好被升到高院,
而检察官也没有很认真的去办案导致后来某些被起诉的案件被判无罪。
这种利益交换搓汤圆的行为(把亲人升上去,办案的时候就会放水)在法院天天发生。
“依法审判”、有“慈悲”、有“良心”、有“道德勇气”的法官,
我认为在地院好的法官比凤毛麟角多一点点。
这些事情大家都知道,只是在法学院、法院的从业人员大家都不敢讲,
因为一说出来就“得罪人”,律师不敢说,因为法官会报复(案子都给你败诉);
法官不敢说,因为会被排挤(上面的还会一直撤销上诉);
教授不敢说,因为会被排斥(少数说就是这样来的)。
立委收贿(何智辉案)这样的大案子有这么多媒体关注,那么大的案件,
而且是媒体关注的案件,法官都敢收贿、乱判;
请问其他的案件难道法官就不敢乱判、不敢收贿?
台湾的刑事诉讼,只要是会被关的案子,很多都有关说、收贿的问题。
回头看看“流浪法院三十年”这么大的案件,上冲下洗,
“第一银行押汇案”最后也是判苏建和案无罪的那一庭判他们无罪定谳。
只是那庭的审判长江国华法官因为判苏案无罪而承受很大的压力,
之后上诉案子90%都被撤销,上诉成功率很低,最后黯然退休。
在法院里面,你只是团体的一部份,你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也就是凭著自己的良心行使“独立审判”事实上是很难的一件事情。
想想司法院那时为了苏建和案,还破天荒开了庭长、院长记者会,
记者会上十几个法官排排站就有庭长说:
“我考试都是第一名,每年考核也都是第一名,这个案子怎么会判错?”
有哪个法官唸书不是第一名?但是有没有判错?
应该每个法官都有判错过吧?(不然上诉被逆转是怎么样?)只要是人就会犯错。
说到苏案,司法院的态度就是不能够承认这是冤案,否则就会打击“司法公信”,
而且以前判过的学长、学姊,也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你有那种勇气,站出来说“学长、学姊,你们都判错了!”吗?
回想你在法学院,看到自己认为不对的事情,你有勇敢的站出来挑战吗?
只是现在我们伟大的检察署不敢继续查法官、检察官的风纪案,
因为要维护表面上“司法公信力”,就像是司法院说的,司法信用已经快要破产了;
那我相信,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也会给很大的压力,所以手上的案子也不敢查下去。
这就是鬼岛台湾悲哀的地方,该做的都不做,却放任不该做的事情,一再的发生。
很多法学院的学生都不知道这些情况。
发生事情,就只会一昧的说“我们相信学长”、“我们相信老师”,
在一些明眼人看来,在不了解司法实务的运作真面貌的同时,
却又盲目的相信司法、或是司法人的作为,那真的是非常幼稚的行为。
法律系的学生其实在法学院就慢慢被培养成“心态不健康”、“处事不谦虚”的法官。
回头想想在法学院的一切,就是有人会组成小团体,排斥其他的“同学”,
特别是那些自认为成绩最好的同学以及那些已司法官、公务员为志的同学,
他们会组成小团体,面对自己团体外的同学的“批评”、“意见”,
一定是极端的排斥,完全没有办法客观的检讨或是反省,
这也变成法官大多不能认同对外界对“判决”、或是法官本身行为的批评。
还会把人民批评可受公评的判决当成是人民公审法官,甚至诬指人民用舆论干预司法!
会读书的人很多都很骄傲,因为我们的文化就是推崇会读书的人,
而不是推崇人格健全、思想观念正确的人,所以社会乱象才多啊。
现在台湾的司法搞成:被判有罪的不一定有罪。被判无罪的,不一定无罪,
所以法官在法院上面才会说:“你某案被判无罪,但是不代表你没有做。”
(连法官都不相信司法)整个逻辑思考都乱七八糟。
面对个案我认为还是要遵守无罪推定原则,怀疑再怀疑,不要一味相信检警的说法,
除非是像郑捷那种几百个人都看见杀人,虽然知道有杀人事实,对于刑度还是慎重考虑。
法院也需要外界的监督机构(搞另外一个法人来监督法院、法官、检察署、检察官吧!)
现在我看到新闻上说某案(有罪)或是(无罪),我都抱持保留,
除非是像苏建和案、萧明岳案、吕金铠案、妈妈嘴案我真的有去研究,
否则我面对每个判决结果都带着批判的角度。
不要相信法院的任何判决,要自己深入研究,我想这是成为有良心的司法人的第一要件。
最后来看个影片吧!
耻辱!五个法官、一个检座一起贪污 他们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qYBXyP9jcQ
现在台面上抓到了贪污案都是贪污很多年才被抓到,而且当地都有风声,污很大的那种,
如徐维岳、井天博、胡景彬,都是污十多年才被发现,而且金额很大,
那么我相信一些小小贪污,金额不多,污的时间不长,可能同事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轻轻放下了吧~徐维岳夸张到当庭比手势表示收贿金额,我国的司法竟然败坏成这样,
还会看到一群跳针法匠整天崩溃施展法盲拳,不肯面对现实~真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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