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权促会:不主动告知有爱滋 是为了医生权

楼主: A6 (短ID真好)   2018-07-01 11:03:56
※ 引述《Aruka0924 (Aruka)》之铭言:
: 很多爱滋患者不想主动告知医师,自己有爱滋,其实目的是为了医生好,兼顾医病双方权益
: 。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5578072912314&id=318239682313
: 依照《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第12条规定,感染者就医时有向
: 医事人员告知染病义务,但若感染者处于紧急情况或处于有非医事人员如亲友在场且可听闻
: 的开放空间时,感染者可以保持缄默,目的是兼顾医病双方权益及感染者隐私。
: 若感染者本身不想让亲友知道病情,却没有任何积极将亲友从现场支开的作为,以便主动告
: 知医护人员。针对感染者这样的消极不作为是否也应开罚?
这逻辑真是好笑
这才更应该鼓励健保注记
医患双方可以避免询问的尴尬
可以适当的告知医生 看到注记时问诊技巧
结果现在的情况是 我问你不说
这样也别看病了 直接改算命比较快
:
: 罗一钧表示,在医院里,医病关系并非全然平等,主要还是由医护人员拥有较高的掌控权,
: 无法期望由感染者自己“净空”诊间,或控制诊间是否会有他人进出。
: ◆终止歧视 只缺你的一小步◆
: ◆看见服务 一起让侵权止步◆
: 【支持权促】http://praatw.org/donate
作者: XXXXSHIT (给我八千元 我给你五颗星)   2018-07-01 11:04:00
不能问也不能注记 屁精真他妈好笑 当医生会通灵
作者: KingJames56 (废文皇帝)   2018-07-01 11:04:00
就是吃定你医生了啦
作者: ali810622 (Ali)   2018-07-01 11:05:00
无法相信他们会自律
作者: ljh2217 (最讨厌待门)   2018-07-01 11:07:00
推 应该要双方都释出善意
作者: rapnose (鼻马龙)   2018-07-01 11:07:00
推健保卡注记。
作者: bigcho (bigo)   2018-07-01 11:08:00
医生自己要好好保护自己 每个病患都当+OK看就好
作者: rapnose (鼻马龙)   2018-07-01 11:08:00
真的。不能问也不能注记,很会制造别人的麻烦。自己常常在通肠,就要求别人要会通灵。真是的。
作者: littlekero (('ω'))   2018-07-01 11:14:00
楼上XD
作者: lats (累死)   2018-07-01 11:31:00
医师如果不知情被感染,又不知情的传给下一个病人做出粗糙政策的官员一律切腹自杀
作者: atoiytoiy456 (whatevername)   2018-07-01 11:37:00
恶心,会自律?那怎么不把杀人偷盗等罪给去掉,根据他们的逻辑反正社会大众会自律啊?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8-07-01 11:40:00
小感冒怕别人知道,恶心的寄生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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