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
北市詹姓女子在2013年9月上午9点多,骑乘机车行经中山北路5段、中正路交叉口,因坑
洞导致重心不稳跌倒,左大腿骨折,因而向台北市政府新工处请求国家赔偿,市府认为坑
洞只有2公分深,机车轮子应可顺利通过,是骑士自己没注意。士林地院审结,认公共设
施欠缺管理,现场又没有放置警告标志,判决须赔偿医药费以及精神慰抚金,共34万多元
。
被告台北市政府工务局新建工程处则说,道路的微修交由外包厂商巡查、维护,依外包商
的巡视结果,只有9月1日、6日发现道路有轻微破损,而且,破损原因是士林纸业管线脱
漏所致,事后隔一天,士林纸业也已经立即填补,足见新工处已经善尽管理。
新工处更主张,深度2公分的破损情形,应不致生安全问题,路段道路宽广,闪避上应该
没有困难,摔车与道路管理,不具有因果关系。
判决指出,新工处是有责任经常养护,迅速检修,事故发生路口,凹陷不平整范围宽3.3
、长6公尺,深度2公分,既未及时修补,又没有设置警告标志,将责任推给外包厂商,不
能作为免责的理由。并依医疗费用、工作损失等费用总计34万4251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
赔偿23万多。
https://goo.gl/ma5MNV
#烂路国赔很好,可是2cm…减速砖都有2cm耶…这个会不会有点硬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