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枪杀陆战队落网】“女友在房间别叫他”

楼主: currry (南港李国毅)   2018-06-06 17:38:24
※ 引述《bul (腹内原来草莽)》之铭言:
: 藏匿的话该当何罪?!
: 不会又要上演我儿子很乖
: 都是别人的问题的戏码吧?!
: 馆长说了一命抵一命
: 那就看要怎么来处理了
: 海陆的弟兄是不是要让这些人得到应得的报应?
屋主儿子之行为应成立刑法第164条第1项
藏匿犯人或使之隐蔽罪
客观上 ,依高等法院105年上易字第377号刑事判决以为,刑法164条第1项第2项之藏匿人
犯罪或使之隐蔽顶替罪,所为之犯人系指违反刑法之人而言;祇要事实上违犯刑法,即为
犯人,至于国家司法机关对之己否开始刑事追诉、是否业已判决、均不在所问,故侦查中
之嫌疑人,起诉后之刑事被告,判决确定后之受刑人等固然均为犯人,纵系尚未为人所逮
捕之现行犯或准现行犯,亦为本罪之犯人
按上开所揭示,屋主儿子藏匿洪伟智系为164条之客体,而屋主儿子自开始藏匿犯人之持
续行为,使国家侦查审判之司法权无从进行而遭受侵害;主观上,屋主儿子具故意 故构
成要件该当。
无阻却违法事由
且具罪责
屋主儿子成立164条第一项藏匿犯人罪
宣告 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本案定谳 不得上诉
作者: ptta (ptta)   2018-06-06 17: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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