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自摔遭女骑士撞上死亡 法官认“谁都躲不过”判无罪
刘姓女子2015年3月间在台中大里区骑乘机车时,前方骑脚踏车的江姓妇人突然倒地,妇
人送医后不治,检方认为刘因疏忽,闪避不及碰撞到江的脚踏车后方,导致妇人遭推挤因
而挫裂伤严重大量出血死亡,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刘姓女子,台中地院法官认为,被害人
倒地到刘机车碰撞的时间仅约1、2 秒,一般人都难回避躲过,判刘无罪,仍可上诉。
目击证人指出,当时看到江姓妇人骑脚踏车摇摇晃晃,可能是风太大突然往左斜倾,并自
行倒地,人跌落地面机车就到了,妇人没有与其他车辆擦撞,或为了闪避刘姓女子机车才
倒,不清楚是脚踏车后轮哪一部位被擦撞到,但她确定没有任何车辆撞到或辗压到妇人,
“那个时间太刚好,任何人都没有办法闪过。”
法官勘验现场影片,发现被害人无预警自摔在车道,事出突然,从她倒地到与刘姓女子机
车碰撞时间,仅约1 、2 秒,依一般合理驾驶人的视距及注意能力,刘案发当下采取回避
行为的反应时间及反应煞车距离皆有限,虽已煞车仍无从防免碰撞,参酌证人认为一般人
均无回避的可能,认定姓女子依正常路权行使没有违规犯错,判她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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