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我觉得都市计画法第79条,根本是一条违宪的规定,其内容不仅违反法律明确性,
也有比例原则,人民居住迁徙自由权等违反。
假设今天因为土地使用分区是工业区,政府未就整体区域情况审查,仅因有行为人在工业
区土地上营造住宅居住要被开罚,根本就不符比例原则,也与宪法第十条居住迁徙自由相
违。
试问,若一个超级有钱人占有某工业区百分之60以上土地,却死不开发也不出租,宁愿长
草荒废,那为何可以不用处罚呢?不是说工地要工业使用?一样是造成土地无法工业利用
的行为,有钱人可以任意屯地养地或任其荒废不用遭罚,没钱的充分物之经济效用,盖屋
居住却要受罚符合比例原则吗?
处罚关键仍应实际审查该工业区域土地,是否有因非工业使用而不敷设置工厂,若该区仍
闲置大量土地或有空地可以设厂,就不应去开罚将土地充作住宅的低限度使用,盖设置住
宅的污染等环境负担因子显然都低于工业使用之危害。
是在都市计画土地使用分区仍有多余土地可供都市计画使用,及未超限利用之情况下,本
于充分土地经济效用及人民居住迁徙自由维护之考量,本不应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