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nice1998 (Janice)》之铭言:
: 性行为只同意1次!女怒告男子性侵
: 编辑 方佳琳 报导 TVBS
: 台北市一名27岁女子上月与男性友人聚餐喝酒,事后被对方捡尸带回饭店性侵,女子隔天惊
: 醒后大骂男子的行为“与李宗瑞有何不同”,并说若要发生性行为,应该在她清醒时说同意
: 才可以进行,而男子听闻后马上再问“现在清醒了,那可以炒饭吗?”接着两人又再发生第
: 二次性行为,事后女子到医院检伤,并直奔警局指控双方第一次性行为非自主意愿,提告男
: 子性侵。
: 据《苹果日报》报导,被害女子为了工作技能因而到补习班学习第二外语专长,并在班内认
: 识32岁邱姓男子,事后邱男传讯邀约女子到东区一间高档西餐厅用餐,席间两人相谈甚欢,
: 点了一瓶白酒后,又再追加一瓶红酒,不料女子不胜酒力而醉倒,邱男趁机将女子带至饭店
: 内性侵得逞。
: 女子隔天凌晨清醒后,发现邱男压在自己身上,立刻推开对方并痛骂“在我意识不清醒时做
: 这种事,你与李宗瑞有何不同”,邱男自知理亏因而陷入沉默,接着女子向男子表示,“如
: 果要炒饭,要在我清醒时我才同意”,没想到男子听闻后,立即反问“现在清醒了就可以炒
: 饭吗?”
: 女子为了不想成为性侵被害人,因此同意发生第二次性行为,并在结束性行为后随即到医院
: 检伤,再持相关证明文件至警局提告,女子供称自己跟邱男发生第二次性行为,是要证明第
: 一次性行为是在她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因此指控邱男性侵,警方事后传唤邱男侦讯后,并
: 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办。
: https://news.tvbs.com.tw/fun/906032
我在想说
以后会不会有以下这种性侵案例
台北市一名25岁女子昨日(14号)与男性友人聚餐喝酒
在餐厅的浪漫气氛与酒精的催化下
意乱情迷的状况下跟男性友人回饭店吃炒饭
但吃到一半时
女子突然想起男友对她的种种过往
当下就消了吃炒饭的欲望
不想吃了
但邱姓男子吃炒饭吃的太激烈
一直没法开口让他不要吃了
虽然男子在开始时有经过她的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但不代表过程中也有经过她同意继续行为
男子并没有询问就持续进行
动作也太激烈使她无法开口
故指控邱男性侵
警方事后传唤邱男侦讯后
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