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民众新闻网(民众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民众论坛】建筑物变“软脚虾”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勿擅自变更建筑结构设计
3.完整新闻内文:
文 / 林安纭、廖书贤
经历过几次令人心惊的大地震,大家都看过因为地震而倒塌的建物,媒体为了方便,还给
它们冠上软脚虾的名号,但好好的建物为什么会变成软脚虾呢?这其实可以从建物存在的
三个阶段来剖析。首先是建物的“设计阶段”,就是在建造建物之前,结构技师或土木技
师根据基地特性、建物外型与使用目的等条件,对于梁柱走向、钢筋数、楼板厚度等所做
的配置,再者,就是建物施作人应依设计者之规划执行工事的“施工阶段”,在这两个阶
段中,如果有设计不当,或是偷工减料情形,就会生成先天不良的建物,则在一定外力的
冲击下,建物就可能会倾倒毁坏。如果建物合格通过前二个阶段,在交给使用人时,理论
上应就具备“小震没事,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能力,但如果使用人在“使用阶段
”对建物做不当的使用,建物就可能因为后天失调而加入软脚虾行列。
上述三个历程,与一般人较有关系的是“使用阶段”,而在生活中,最常见使建物原本具
有之抗震能力产生变化的就是对完成后建物之外观、使用目的或方式的变更行为。提到变
更行为,大家很容易联想到的就是打掉隔间,但生活中的变更行为,其实不仅止于这类变
更建物格局、外观的行为。我们试着把场景拉到住商混合大楼,假设有个书商承租一楼店
面开书店,同时又把同栋4楼租下来供做联系用的办公室,因此4楼内原仅摆放著几张桌椅
与简易的橱柜,但随着生意进展,书商难免有库存,为了补货方便,渐渐地就在原来只放
文件夹的橱柜里塞进了库存书本,后来愈放愈多,因为不敷使用,书商便在原本的空间加
设橱柜,后来柜子又不够用了,书商索性撤了原来的办公桌椅,在4楼全面架起书柜堆放
库存。在这个例子中,书商并没有变更既有的隔间或梁柱,但从技师的角度来看,这也是
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变更使用方式行为,因为房子的载重改变了,如果增重超过技师原设
计规划的楼板承重能力,当然也可能使房子变成软脚虾,这道理说出来很简单,但一般人
未必能在进行变更行为当下,正确地判断这样的行为究竟会不会对建物造成不良的影响。
只要是建物,出入其中的人就不可能仅限于一人,建物结构的妥适性当然就关乎众人的安
全,因此建筑法第77条第1项规定,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应维护建筑物合法使用与其
构造及设备安全;同法第 73 条第2项规定,建筑物应依核定之使用类组使用,其有变更使
用类组或有第9条建造行为以外主要构造、防火区划、防火避难设施、消防设备、停车空
间及其他与原核定使用不合之变更者,应依建筑法第28条规定,于事前向建管机关提出申
请,其目的就是避免建物使用人仅靠着素人的认知就擅自对建物变更使用,要让结构安全
专家有机会在事前检视变更行为的安全性,必要时并协助使用人为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安全
。
简言之,如果因为不当的变更行为,使建物受损,甚至导致他人生命、财产的损害,所有
权人、使用人就必须面临民事上的损害赔偿,甚至是刑事上的过失伤害、过失致死责任。
所以,使用人如要对建物之格局、外观或使用目的、方式进行变更,应该于事前向建管机
关,或结构、土木技师提出咨询,并依专家意见执行计画,可绝不能因为“只要我喜欢,
有什么不可以”的任性行为而把爱屋养成了软脚虾呢!
(本文作者林安纭为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会员、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廖书贤为桃园市结
构技师公会理事长)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mypeople.tw/article.php?id=1598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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