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馆长讲的一些法律知识是真是假啊?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8-01-23 12:38:03
不聊馆长,对他不感兴趣,纯粹参与其他乡民关于妨害名誉罪的讨论。
这罪简单分为:
1、诽谤
2、公然侮辱
其实2应该除罪化,因为骂人干谯这种事实在不需要动用到刑事司法资源介入,应该让刑
事法官及检警把有限时间用在其他更重要的案件上。
他骂你干你娘,你骂他肏你妈,不就扯平了?真不爽觉得自己受伤了,最多告民事求偿就
好了。
诽谤则不同,那是无中生有,是造谣,那会害死人,这种事就需要用刑法处理。
再来,网络妨害名誉。
同前,其实只要公然侮辱除罪,网络妨害名誉的问题基本上就解决了,不用再花时间去争
到底网络id能不能与真实世界连结,或有没有达到指涉特定人的效果,反正要就互骂,要
就告民事。
不过除了刑事除罪,在网络论坛设计技术上也有改善空间,例如可以改设计为“id绝对隐
藏,只显示暱称,且暱称随时能改”。
这样一来,可能会出现一堆“金城武们”在下方推文,然后“金城武们”就算在下方互骂
,也没有公然侮辱问题,因为根本无法辨识谁是谁。而对现实生活中的人诽谤一样能追诉
,因为有注册,能找到人。
参考看看。
作者: Lineage097 (狐狸壽司)   2018-01-23 12:39:00
金城武们都肥宅 这样能告我吗
作者: SupCat (空空)   2018-01-23 12:39:00
五楼被吉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儿)   2018-01-23 12:40:00
作者: tryagain24 (wilson156)   2018-01-23 12:40:00
女森四处说肥宅骚扰但实际没有=造谣 女森说肥宅恶心=诽谤 哪个严重?
作者: e34l892   2018-01-23 12:40:00
但对方自己要在网络上暴露身份呢 然后说自己真实身份连
作者: dralnu (淡蓝跑道灯)   2018-01-23 12:44:00
ID也没办法办识谁是谁吧? 能保证都是同一个使用者?
作者: chen22 (chen)   2018-01-23 12:45:00
网络的妨碍名誉是最不合理的,这种连脏话都不骂也有事打个LoL说对方根本新手回家重练,碰到恐龙法官要件能成立
作者: comodoyaya (阿斌)   2018-01-23 12:46:00
他有问过他的律师团
作者: dralnu (淡蓝跑道灯)   2018-01-23 12:47:00
都有人自推还忘了换ID,如果有换,一般人分得出是同一人吗?
作者: calmerrorans (虎烂抠)   2018-01-23 12:48:00
基本上都认定帐号单独持有阿 你要主张共用自己举证
作者: dferww55   2018-01-23 12:50:00
诽谤非公众人物私德,即便为真还是会成立吧并不限于造谣,而是私德根本不能评论
作者: JamesForrest (Forrest)   2018-01-23 12:53:00
还有非本国的支那贱畜你拿牠们没办法真不晓得ptt开给外国人注册是??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8-01-23 13:23:00
跟你一样想法。真的就是互骂就扯平了啊。还要浪费司法资源干嘛?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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