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特勤队长性侵未成年姐妹致1死1残 仅判死缓
【大纪元2018年0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天宇综合报导)一起因性侵导致两姐妹一死
一重伤的案件,近日在陕西高级法院进行终审判决。令外界譁然的是,凶手——陕西救援
支队某队长,一审被以故意杀人罪判死刑,终审却改为死缓,引发舆论质疑。
据《华商报》报导,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队队长聂某,在2016年1月15日凌晨4时许,
路见两女孩乘出租车回家,兴起性侵之念,从车中拿出榔头,尾随二女。趁其不备,持榔
头连续猛击俩女孩头部,致二人受伤倒地。聂某趁其中一女孩倒地挣扎时,拽掉其裤子进
行猥亵,随后逃离现场。
报导称,事发后,两女孩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调查,两女是一对姐妹,陕西彬县人,姐姐
16周岁,妹妹14周岁。1月25日,姐姐抢救无效死亡,妹妹一度昏迷不醒。经法医鉴定,
姐姐头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妹妹属重伤二级,伤残程度八
级。
得不到司法救助 被害人家属举债治疗
报导引述受害人律师的话表示,中国司法救助实施不尽人意。该案发生后,两个受害女孩
在医院救治产生了高额的医疗费,虽然当时医院同意在家属缴纳部分费用的情况下,暂时
给予救治,但过后还是向法院起诉了受害人父母,索要了拖欠的医疗费。
庞大的医药费、后继治疗费加上丧葬费,根本不是一个农民家庭可以负担得了的。而受害
人家属当时没有得到分文的赔偿,不得不靠举债和打工来承担。
报导披露,案件发生后,尽管当地司法救助机构在也曾向受害人家属表示可以给几万元的
救助,但前提是家属必须作出一些承诺。当时在案件还没有审理判决,家属拒绝写出承诺
。
后来,陕西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过程中,聂某家属只答应赔偿45万元,但受害
人家属表示难以接受。在赔偿问题上,双方谈判一度陷入僵局。
凶手有强奸前科 死刑改死缓
2016年12月5日,西安市中级法院经审判,认为聂某虽然投案自首,但不足以轻判。而且
对于受害人的赔偿没有到位,加之聂某此前有过强奸罪前科,释放5年内再次行凶,构成
累犯,最终决定判处其死刑。但聂某不服,提起上诉。
2018年1月20日,陕西省高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了西安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判处死
刑的决定。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外,陕西高院还对该案民事部分进行了调解,最终聂某家属答应赔偿90万。对此受害人
律师表示,家属接受90万赔偿实属迫于生活需要。幸存的妹妹后期需要大量治疗费用,直
到现在,受害人家属还欠著医院的医药费。但是,作为受害人父母,虽然拿到赔偿,他们
难以写出谅解书。
此案的终审结果受到了外界强烈质疑, 仅仅一天,网易讨论人数多达12万。
民众质问陕西高法,两个未成年少女,一死一残,这样恶劣的罪行,还是累犯,为何能判
死缓?根据是什么?
此外令网民质疑的是,这样一个有强奸前科的人,是怎么当上“陕西应急救援总队特勤支
队”队长的?他是如何通过政审的?他的背后究竟有多强的“靠山”可以让陕西最高法改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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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b5/18/1/23/n100798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