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CS15 (鼻血KO左近寺)》之铭言:
: ettoday
: 修劳基法遭监院纠正 政院:争议法案是经立委通过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3014/d3014905.jpg
: ▲徐国勇回应监察院纠正行政院修正劳动基准法过于仓促草率。(图/记者张一中摄)
: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 监委3日就劳动基准法修正案,纠正行政院与劳动部,认为在沟通不足且为基于专业提出
: 完整法案影响评估报告下,就以7天作业期程完成争议性甚高的法案审查;造成“劳资政
: 三输”局面,且又在施行未满一年,再度提出修正草案,足以证明有重大疏失。对此,行
: 政院发言人徐国勇强调,“劳基法修法版本充分考量劳工权益与企业需求”。
: 监委陈庆财、方万富、李月德、杨美铃及江明苍针对劳基法修法申请自动调查,并于3日
: 召开记者会,对行政院及劳动部提出纠正,但不探究立法院审议劳动基准法的过程及内容
: ,仅对行政部门相关作为疏失依权责予以事后监督。
: 监委指出,行政院在审查该法案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过程中,竟无视于劳动部在沟通不足且
: 未基于专业提出完整的法案影响评估报告情况下,迅即于105年6月30日完成劳动基准法部
: 分条文修正草案之审查,以7天作业期程完成争议性甚高的法案审查,审查速度之快,“
: 并非是重大法案,尤其是争议性甚高法案的作业期程”。
: 此外,劳基法修法施行以来,各界反映规定僵化、缺乏弹性,已明显冲击劳资双方相互信
: 赖与良性互动之关系,除劳资双方不信任感加深而未能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外,甚至被形容
: 已造成包括劳工在内之?劳资政三输”局面。而劳基法修正后施行未满1年.又再度提出该
: 法相关条文之修正草案,足以证明105年间政府仓促推动修正劳动基准法的结果,已对社
: 会造成莫大之负面冲击及纷扰,明显不符政府原先之预期,核有重大疏失。
: 徐国勇对此则表示,“劳动基准法”修正草案,行政院在充分考虑劳工的权益,并详细评
: 估企业经营的需求,方送交立法院审议。劳基法修法内容并非由行政院单方面可决定,立
: 法权是立法委员所拥有,立法院审议法案可依立委之修正动议修正,并由立法院依立委意
: 见三读通过,此三读通过法案,行政院即必须依法行政。有关法案的施行是否预留缓冲的
: 施行日期,亦为立法院的决定。
: 对于监察院所称105年12月6日争议高的法案,是经立法委员修正动议通过的版本。至于监
: 察院所称上一次的修法造成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行政院对此表示尊重,有关意见,应可在
: 本次修法改善。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03/1085317.htm
我皇刚上任而已
大家别这样吧
相信八年后台湾一定会翻转的
有远见一点
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