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未依规定打方向灯 立院初审通过罚款倍增

楼主: KKmex (麦克斯)   2017-12-14 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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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规定打方向灯 立院初审通过罚款倍增为3600元
建立时间:2017/12/14 12:37
用路人小心,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审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通过修正未依规定打
方向灯,罚款将从600元到1800元加重为1200元到3600元;若非交警、义交、学校导护人
员,譬如庙会或陈抗活动等,若乱指挥交通,将可罚1200元到2400元;另若未礼让视障者
皆将比照未礼让行人加倍罚,汽机车将可罚2400元到7200元,自行车等慢车可罚600元到
1200元。
立院初审通过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2条,明订汽车驾驶人不依规定使用方向
灯、头灯、近光灯、远光灯、雾灯、危险警告灯或其他灯光者,将可处1200元到3600元。
因现行转弯或变化车道前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本来可罚600元到1800元,今立院初审通
过将方向灯纳入第42条后,等同罚款将提高2倍。
另汽机车驾驶人转弯时不礼让行人,现行可罚1200到3600元,自行车等慢车不礼让行人可
罚300到600元,今立院交通委员会审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8条和第74条也修正
通过,增订汽机车驾驶人转弯时,行进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的视障者,不暂停礼让视障者
先通过者,罚款将罚2400元到7200元;自行车等慢车未礼让视障者将罚600元到1200元。
以上不礼让视障者罚款将比不礼让行人多一倍。另再增订慢车驾驶人若因不礼让视障者导
致视障者受伤或死亡,将罚1200元到2400元。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也修订,除交警、义交等依法令执行指挥交通者,以及
学校导护人员等,该三种人员以外,若未依规定指挥交通,导致妨碍交通,将可罚1200元
到2400元,譬如庙会或陈情抗议活动等,若乱指挥交通阻碍通行和妨碍交通,则可开罚。
另若在行人穿越道堆积、置放、设置或抛掷足以妨碍交通之物,将可罚3000到6000元,致
人受伤者则可加倍处罚。
(李姿慧/台北报导)
作者: BEHIND (8591)   2016-12-14 13:04:00
那打左转灯往右转的勒
作者: LinDan (林丹)   2017-12-14 13:05:00
这应杀人未遂判鞭刑
作者: postit (拥有秘密是快乐的事)   2017-12-14 13:05:00
除了提高罚款,真的没有看过什么有特色的修法 酒驾也一样
作者: sggs (请到consumer爬文)   2017-12-14 13:06:00
撞伤人多罚2400…
作者: postit (拥有秘密是快乐的事)   2017-12-14 13:06:00
都是罚给政府 忘了整个社会秩序的维持不只是钱给政府而已
作者: candysagaboy (糖果男孩)   2017-12-14 13:06:00
致视障者"受伤或死亡",将罚"1200元到2400元"
作者: moto000 (小金刚)   2017-12-14 13:06:00
酒驾都不重罚 罚这鸟
作者: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7-12-14 13:06:00
倍增..然后呢??谁去取缔
作者: woodsy (镇神退驾百举待废)   2017-12-14 13:06:00
打雨刷往右转勒
作者: kingtama (金魂)   2017-12-14 13:07:00
就算有42条 路上还是一堆打鸟灯
作者: a76597659   2017-12-14 13:07:00
然后根本没多余警力执行,最后又是一个参考用的。然后年底出来抢业绩再抓一下
作者: ILzi ( 并不好笑 )   2017-12-14 13:07:00
重点是根本不会抓啊
作者: excia (Afei)   2017-12-14 13:07:00
问题一直不在金额 是根本没有取缔 罚再高有屁用
作者: dly (准确而不是快速)   2017-12-14 13:08:00
有人在执行吗? 喔,原来是干话法条阿~
作者: ILzi ( 并不好笑 )   2017-12-14 13:08:00
转弯前30公尺就要打灯了,等到要转才打是要打给谁看
作者: firebm (..F.I.R.E.. BM)   2017-12-14 13:12:00
嘿呀~检举了还..违规事实不明确..驳回勒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2-14 13:13:00
大楼跟修车厂都会有人出来指挥 这样算乱指挥吧?我都直接无视
作者: kuromai (暮)   2017-12-14 13:17:00
齁齁,豪宅保全惨惹,先笑一下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7-12-14 13:21:00
一边重罚一边没在抓,等到哪天想到全国再来唉唉叫
作者: pierreqq (叶子上的风)   2017-12-14 13:25:00
42条有在罚? 这到时又要吵什麽麽叫不依规定了
作者: superdrift   2017-12-14 13:25:00
呵 从旁边后面来的 一律给你回答 变换前未拍摄到 驳回啦怕申诉彻单或是民代施压怒骂 现在都嘛挑毛病退件
作者: tony20095   2017-12-14 13:37:00
我倒宁愿罚小钱但必抓,而不是罚大钱然后从来没执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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