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三立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行人弱势?女学生违规过马路挨撞 家属索赔30万不成提告
3.完整新闻内文:
台中一名16岁女高中生,今年2月违规穿越马路,遭开车的网友不慎撞到,小腿骨折送医
,警方判定网友“未注意车前状态”,须肇责7成,然而女学生家属却又狮子大开口,向
网友索赔30万元,双方调解2次不成,家属最后提告,闹上法院。网友感叹,“谁说行人
弱势?我们开车骑车才弱势”。
网友将这段经历PO在脸书“爆怨公社”表示,今年2月5日上午11点09分,他开车行经台中
市双十路,车速并不快,打左转灯准备转太平路时,突然眼角余光发现右边有人靠近,他
立刻按喇叭并靠左试图避开,可惜还是撞倒对方,是个没走行人穿越道也没看车的16岁学
生,小腿骨折送医。警方一个月后初判网友“未注意车前状态”,须肇责7成,对方仅“
未依规定穿越马路”。
网友不满地说,他被侵犯路权,要背7成就算了,过份的是,对方家属竟以“开公司车肇
事可能会背业务过失伤害”为由,在调解会上向他求偿30万元天价,调解委员打脸家属,
认为没有证明,且保险专员已从宽认定对方医疗所有单据总共8012元。第二次调解,对方
家属将赔偿金降为15万元,保险公司仍觉得不合理,认为行情约8万,网友也说,自己只
能再加6000元,但对方觉得诚意不足,让调解再度以失败收场。
直到昨天,网友被警方通知对方已提告,要他做笔录,网友感叹,台湾根本违规天堂,“
谁说行人弱势?我们开车骑车才弱势”,一有车祸,开车骑车每次都先吃“应注意而未注
意”,他年年投保第三人责任险,希望遇事起码能给对方一个交代,结果却遭狮子大开口
。他也痛批女学生,都高一了,却连过马路的常识都没有。
其他网友看完这段经历,纷纷大骂,“‘应注意而未注意’害惨多少人!”、“没走人行
道还要驾驶赔钱,都高中了不知道交通规则吗”、“几岁了还不会走斑马线 ”、“这样
的肇事比例,是在鼓励没工作的人上街去赚钱吗?”、“跟本就是假车祸真诈财。”、“
三宝永远不会知道他有错”、“虽然上法院很麻烦,但也许会让对方无法称心如意”。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98053
5.备注:
一直不是很懂,"应注意而未注意" 驾驶70%责任是怎么算出来的?
这新闻我很有印象有上电视,看起来就是行人走路不看路阿,驾驶也尽量闪了
结果还是要被告....立委们不能先修一下这种法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