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直大弯北段确定分阶段开罚 住户抗议

楼主: ClubT (小喬)   2017-12-11 21:32:04
说个笑话,大直是商业区。
1.媒体来源:apple
2.完整新闻标题:大直大弯北段确定分阶段开罚 住户抗议市府失职
3.完整新闻内文:https://i.imgur.com/OtU8Bvy.png
台北市政府今年宣布将对大直“大弯北段”一带1678户商业宅开罚,尽管市长柯文哲曾在
总质询一度脱口“暂缓”,但日前又宣布确定开罚,引发住户不满。今北市府举行“大弯
北段不得作住宅使用区域专案”说明会,会场涌入数百名住户到场并高举白布条抗议,质
疑市府失职,要求停止裁罚。选区议员也到场声援,砲轰市府用恶法惩处住户。最后,北
市府表示,仍须维护裁罚公平性,将以劝导为主、裁罚为辅。
台北市都发局今解释说明指,大弯北段商业区及娱乐区有违规住宅遭监察院纠正,经查市
府历经多次都市计画检讨,至去年审议结果仍应掌握原计画发展该地区为副都心的精神,
维持“商业区”、“娱乐区”的土地使用项目,不允许作为住宅使用。为遏止违规住宅使
用,将分三阶段裁罚,目前对违规者以劝导为主、裁罚为辅;若遇坚持不愿配合改善,违
规情事重大,于第三阶段处30万罚款及断水断电。
都发局说,执行作业是先劝导三次,再经行政指导、现勘通知及陈述意见。都发局将借由
行政指导、召开说明会、领勘通知、函所有权人陈述意见等行政措施,劝导所有权人改善
,倘建物确实已改善为商业使用,且办妥商业登记或空置并经权利关系人提出申请改课非
住家用税率,都发局即迳为结案。
许多大弯北段住户发言抗议,痛批市府要住户办理变更为商业登记,但住户依旧住在原地
,却要一直活在被开罚的恐惧中。一名单亲妈妈表示,她在民国90多年买的房子,怎么知
道83年的都市计画为何,怎知房子属于违规?另一住户说,市府叫住户办理商业登记,竟
是教导民众如何规避法令。有住户委任律师抨击称,要求住户变更商业登记,这是要公务
员背黑锅吗?此政策确定以后不会更改?下一任市长确定姓柯吗?
市议员陈义洲说,过去税捐处向住户说可登记当住宅使用,登记后却被都发局当成违规要
开罚,这种行为很恶质,他要求专案变更。议员叶林传也在现场邀请住户能自行提案,在
都市计画通盘检讨时提出修正。议员林亭君说,这是市府行政作业疏失,不可拿小老百姓
开刀。陈炳甫则要求市府须对商业宅就地合法。
都发局长林洲民回应,都市计画绝对不是乱来,这是国家共业,在20年前建设局经过十余
次的变更,大弯北段明载是特定专用区不能作为住宅使用。财政局长陈志铭说,该局只能
遵守现行法令规定,此话引发现场嘘声。最后,副市长邓家基表示,市府是依法推动,辅
导住户回归商业使用,将要求都发局与财政局在未来辅导回归商业使用,或进行都市计画
变更的过度期,也思考是否有其他的替代措施。(林媛玲/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11/1257501/
5.备注:国家共业要老百姓来承担,然后贱商一样继续爽 科科
作者: pmdrt (理想情人方程式)   2017-12-11 21:33:00
好屌 剩一年选举 然后捅这种十几年蜂窝
作者: Aesti (里予兔女子美)   2017-12-11 21:35:00
这才是真的在做事,其他人为了选票只敢一直开支票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12-11 21:35:00
也只有柯敢明年选举去捅这个了
作者: paul0917 (保罗)   2017-12-11 21:36:00
真的不怕选不上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长号手)   2017-12-11 21:38:00
真的不怕没工作 ( ′-`)y-~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7-12-11 21:39:00
违建 违停 酒驾也是国家共业囉?
作者: trustinme (信任)   2017-12-11 21:39:00
作者: a29976137 (billy)   2017-12-11 21:39:00
重罚两万?
作者: qaz741 (抖才)   2017-12-11 21:40:00
作者: wholmes   2017-12-11 21:42:00
这个好复杂 有人可以解释一下吗 建商是知情乱盖乱卖还是?
作者: Leeheaven (爬虫窝捡便男)   2017-12-11 21:44:00
反观垃圾民进党 永远就是劝导辅导放宽标准
作者: PTTkingdom (批踢踢王国)   2017-12-11 21:45:00
事后补罚,市府的做法真的有争议!
作者: cecille (BE without you)   2017-12-11 21:46:00
应该重罚建商而不是住户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12-11 21:46:00
本来就要罚 哪来事后补罚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12-11 21:46:00
事后补罚有争议个鬼啦~买房子的时后就知道不能当住宅了
作者: jid (.....)   2017-12-11 21:47:00
一名单亲妈妈表示,她在民国90多年买的房子,怎么知道83年的
作者: byrt (妳好吗? 好久不见~)   2017-12-11 21:47:00
这个真的是共业 政府当初摆烂不管 建商也没想到市长换柯P
作者: byrt (妳好吗? 好久不见~)   2017-12-11 21:48:00
住户当初也买得很高兴 整个大直就是高级住宅区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12-11 21:48:00
花成千上百万买东西还搞不清楚自己买到什么 也是奇葩
作者: ahoga   2017-12-11 21:49:00
政府如果不作为才是失职吧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7-12-11 21:49:00
土地所有权状都没在看吗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12-11 21:49:00
怎么重罚建商?建商当初卖出的契约都会写二工都是替买方
作者: kuangjay (蒙面加菲猫)   2017-12-11 21:49:00
偷鸡了这么多年,该满足囉
作者: byrt (妳好吗? 好久不见~)   2017-12-11 21:50:00
建照没问题也没乱盖 所以也罚不到建商 有问题的是违规使用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12-11 21:50:00
施作~
作者: NewPassat (新手爸爸蚕豆酥)   2017-12-11 21:51:00
民国90多年,会不知道83年的法律?你干脆说107年以前的法律都不用遵守算了
作者: apac   2017-12-11 21:51:00
还是要罚,推阿伯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12-11 21:52:00
现在市府的作法也只能是锯剑法,改商业登记多交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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