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大研究生碧潭偷划船 翻船落水向船东下

楼主: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12-10 12:50:11
※ 引述《cureHAPPY (干古专用帐号)》之铭言:
: : 警方调查,2人为夫妻,沈男还在就读台北研究所,妻子已毕业,他供称,“因为好玩才
: : 会擅自解开船家绑的绳索登船!”由于轻艇已沉入水中,将面临船东求偿,沈男自知闯祸
: : 后连忙向船家道歉下跪,但窃盗属于非告诉乃论,警讯后依窃盗、毁损罪嫌送办。
: 不觉得警察逻辑很不好吗??
: 要窃盗的话 早就扛了就走
: 哪里还会在那边划水等被抓
: 所以根本没有窃盗的意图
Only you can take me取西经
Only you能杀妖精鬼怪
Only you能保护我
唔驶比的蚌精蟹精dap我
只有你0甘劲 就是Only you
先说我文组
这警察的见解的确错了
先说个网络上的法律冷笑话
“小姐,你已经犯了窃盗罪!”
‘什么?!我偷了什么?’
“妳在我没有察觉下,取走了我的心!我的心被妳偷走了!(拨发)
‘哼,抱歉先生,确实我有请你帮我修电脑、买早餐、开车载我,你的心我用用就归还,
从未想要拥有,我并没有偷。(冷笑)’
这例子就跟偷骑人家的车之后又偷偷放回去还一样
实务上依判例这叫使用窃盗 是无罪的.
因为你没办法证明他有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之所有.
也不会有人信有人会用划的方式偷船
这例子就是他偷划但还来不及还 东西就被他弄丢弄坏了
所以应该只成立毁损罪
说没毁损的可以叫他负责捞上来...
作者: dklash (刘翰肥宅‧油腻boy)   2017-12-10 12:53:00
还可以要求营业损失之类三小一大堆 ㄏㄏ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12-10 12:57:00
警察用哪条移送又没差 反正检察官会看
作者: mattaus (向前转动的巨轮)   2017-12-10 13:03:00
要辩称是使用窃盗也没这么容易 台湾高等法院106上易744
作者: akumo ( )   2017-12-10 13:14:00
作者: am711206 (阿尔提克斯)   2017-12-10 13:24:00
使用窃盗要无罪也要看遇到的法官,也是有判成立的。警察对这种模糊地带的行为,是没有判断权利的。
作者: Dovahkiin (Not a single sardine!)   2017-12-10 13:42:00
中共传声筒绝口不提这个翻船的是中国人来台唸书(间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