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点说明:(繁体中文 20 个字)
其实这就是之前说了又说的东西,苗博雅再做一次大汇整给大家看
依照主计处统计现在企业报上去的每月加班时数仅有8.5小时、工业类平均是14小时、
服务业类平均是4.2小时,但现行的延长工时上限规定是46小时,
然后新法却要加修一但书上增到54小时,为什么?
这是为了谁?这是为了劳工?不对啊,现在还可以加到46小时欸,那只有一个可能嘛,
就是这只包括有拿到加班费的人,还有更多没拿到加班费的人根本就是虚报,那又何来
的为了劳工?
再来资方喊没弹性,说这弹性是为了劳资双方,在现行的法规,针对某些核定的特定行业
本就有2周变形工时、4周变形工时、8周变形工时,几乎可以满足所有行业,而实际上
现在法定上限46小时上限都还没用完的情况之下,却还要一口气放宽开放到全行业?
最后就是行政院的广告一直告诉你说有60%的人支持修法?但是却旁边用小字加上
“因上次修法而导致减少收入的劳工占19%”,19%的人被影响然后你就自动套入60%支持
修法的人都是等于支持修成你们现在行政院版本的修法草案?
你们这不是欺骗人民是什么!?
另外附上一张图
https://i.imgur.com/RSKulL5.jpg
民进党已经在自己粉丝专页上面放上了推广劳基法修法,然后多次各个文宣上面加上“法
规不修,执法难以落实”诸如此类的字眼
然后行政院的半版广告居然只有“支持修法的人的陈述”,却没有任何“反对修法的陈述
”,那你们公听会开假的吗?立法院外抗议的人都让你们当成录音带了吗?
行政院、立法院、劳动部,根本没有一个是想真正跟人民对话的,你们只想碾过去,这样
跟马英九、国民党有什么两样?
这条原是时代力量提案的,谁提案的原本就无所谓,只要台湾能进步,可可耻的是,然后
这一条居然沦为你们拿来胁迫、诱杀劳工的法条
真是无语,这字眼充满了胁迫,你们真是个背叛劳工的堕落政党!
FB连结:
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videos/1555353607877555/
FB内容:
行政院在三大报买半版广告,花了多少税金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这个广告没讲清楚的事。
1)劳基法没有禁止劳工加班,只有设定“每月46小时”加班上限。
依照行政院主计处的统计,全台劳工2016年加班平均每月时数为8.5小时(工业类平均每
月加班时数为14小时,服务业类平均每月加班时数为4.2小时)。
每月46小时的加班上限,还有非常多空间。怎么会不能加班?怎么会需要放宽到“允许连
续4个月加班54小时”?
就算万不得已要把加班上限调高,是否至少明文规定“雇主必须证明上个月已让劳工领足
46小时加班费”?
2)为了因应各行各业的特殊性,以及产业“淡旺季”的需求,劳基法早就有四大法宝:责任
制(84-1)、双周变形工时、四周变形工时(30-1)、八周变形工时。
其中以责任制和四周变形工时最厉害。责任制可以几乎突破所有加班、工时的规范;四周
变形工时允许连上12天班(在最极端状况下可以连上22天班)。
这四大法宝,双周变形工时可以适用所有行业;八周变形工时适用所有制造业;责任制和
四周变形工时适用数十种行业。
广告里那位白衬衫的小企业老板,到底是属于哪种特殊行业,“四大法宝”不够用,责任
制和四周变形工时都不够用,要拖着全国劳工一口气放宽“全行业”?
3)一张圆饼图,大喇喇地画著60%劳工想兼职多赚钱,旁边用一行小字标示19%。19% x 60%
= 11.4%。但好多媒体没注意到小字,在报导标题上直接写行政院民调“六成劳工想兼职
”。
如果是商业行销手法,我们都能理解,毕竟方便面也经常在封面美图旁边写一行小小的“本
图仅供参考,实际已内容物为准”。明明只有12%的顾客满意,也可以画出一张让人以为
六成顾客满意度的图。
但公共政策的讨论,政府用上这种商业行销手法,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