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点说明:政院版到底是提出了什么鬼劳基法,才会让大家这么生气呢? 台湾的劳基法未来怎么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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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劳工权益,创造劳资双赢
自新修劳基法上路后,问题陆续出现,秀芳也参与过好几场的记者会、座谈会、公听会,倾听劳工、产业、企业、学者等建议,各界
都反应劳基法过于僵化,希望能有一个比较有弹性的劳基法,创造劳资双赢。
这次修法针对“松绑七休一”、“轮班间隔例外八小时”有很多不同的意见,倾听各界的声音,秀芳也多次在行政立法政策协调会议
上提出,要求行政院针对疑虑检讨;七休一函释部份经过协调行政院将再增加把关机制,由原先各行业别向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申
请、劳动部审查作法,不采申请制;在轮班间隔部分,原则11小时,经劳资会议或工会同意可允许例外8小时,也增加把关机制,要放
宽轮班间隔的公司,需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劳动部就特殊行业、特殊情况核准,并会明文入法。
至于每月加班工时不得超过54小时,连续3个月不得超过138小时部分,秀芳则主张应改为“连续3个月不得超过138小时”,且延长劳
工的工作时间,应由原先报当地主管机关“备查”改为报当地主管机关“核备”。
有许多的行业并不是固定的朝九晚五:有的行业会受到订单的影响、有的行业会受到工作延续性的影响、有的行业是受到年节的影响
,各行各业有其差异性,我们要让劳基法更合乎台湾新经济需求,因应企业转型,服务业为导向的经济,制造业不只是接单、依照客
户设计规格生产,很多制造业已转型为需要研发、创新,提案给客户,或透过参展推广新的设计,这些都需要具弹性的法规,而不是
没有弹性的工时限制,当然延长工作时间一定要获得劳工同意,必须是劳工自主意思决定。
新修劳基法的目的是希望能落实周休二日,我们也一直在朝这方向前进,过程或许有一些不那么尽善尽美,无法一步到位,但我们会
继续努力,秀芳希望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未来可以有更平等开放的劳资协商机制,劳资能够多对话,建立互信,共创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