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少女!多次带国中女上宾馆 判4年10个月
2017-10-28 17:14
〔记者李立法/屏东报导〕曾多次涉及公共危险及妨害性自主罪的陈姓无业男子,出狱后
仍不思悔改,结交未成年国中少女,多次上宾馆发生性关系,经被害人家属查觉报案将陈
男送办,法官认为陈男利用思虑未成熟的懵懂少女满足一己私欲,心态可议,并处有期徒
刑4年10个月。
23岁陈男前年7月出狱后,结交上一名13岁的国中少女,去年多次在其住处及宾馆发生关
系,因少女家属查觉异状,报案揪出陈男,检方讯后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
法官查出陈男3年前也曾犯下与未成年少女性交罪,却不思悔改,再次利用思虑未成熟的
懵懂少女满足一己私欲,实属不该,依法并处陈男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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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