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讨论] 发现奕含案南检操作猫腻跟居心~有图

楼主: mamaes (mamaes)   2017-08-28 23:56:05
※ [本文转录自 WomenTalk 看板 #1Pf3TMTy ]
作者: Calista (^_^) 看板: WomenTalk
标题: [讨论] 发现奕含案南检操作猫腻跟居心~有图
时间: Mon Aug 28 23:31:31 2017
<发现奕含案南检操作猫腻跟居心~有图>
提醒大家本文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
司法的弱智造成犯罪层出不穷的庞大社会成本。
让大家容易懂法律跟南检的逻辑缺陷在那里。
性侵案频传的问题就在法律,要证明违反意愿的法条,
是最大的问题,https://goo.gl/6Dru7Y
根据这篇法官写的文章,本来修法前,
是致使不能抵抗的手段,就可以成立性侵。
从奕含这案子来看,小杯文自述被X兴骗,
被性侵后因精神受创自欺欺人也被南检当成合意,可见意愿是可以因
1.身心受创而扭曲自欺来的,
2.意愿可被加害人骗来,不论是对小孩用糖果引诱猥亵
或对少女性侵后用保证爱她一辈子来感情诈欺骗炮,
由此证明合意意愿本身就不能证明跟加害人犯行直接相关,
也是无力且易被扭曲的不可靠证据,
无法做审判的充分或必要条件。
就像被金光党诈骗的犯罪受害人,
法律如果规定要查证意愿,每个被害人都有意愿汇款啊!
那被害人有意愿汇款就不是诈欺,这是那里不对?
加害人明明就在欺负被害人了,
法律不针对欺负的行为而针对虚无飘渺变换无常的意愿查证,是法律的弱智!!!
在性侵修法要"辩明意愿"当作审判条件后,
更显法律实务的逻辑谬误跟弱智,
检察官可以用不可靠被骗来的意愿不起诉加害人,
突显"需证明被害人意愿"的法条设计跟检方实务就是性侵犯的共犯!
而原本未修法前看的是行为,致使不能抵抗这句,
就含有性侵犯是预谋的推理结果,
因为要使被害人不能抵抗需要预先设谋,
用"致使不能抵抗"证明犯罪事实最直接可靠。
本来查证致使不能抵抗只需一个工,即到位能审判犯意跟犯行,
修法改成查证违反意愿后,法律开大洞,让狼师找到洞钻。
当初的修法方向应该是举证责任部分置换到加害人而不应该修条文内容。
而文章中指责的白玫瑰,当初成立是为了四岁女童被猥亵法官判无违反意愿的事,
我当时即知道白玫瑰这样的小圈圈搞不出名堂,
没想到妇女团体还被做代罪羔羊,事实上是立委乱修法搞出的责任最大。
http://i.imgur.com/phhTZjt.jpg
第二部分:
大家一定觉得南检这裁决怪怪的,但又讲不出来是那里怪,我帮大家做完功课了!
应该要谴责南检!!!
真要办案绝对不是像南检那样的做表面功夫,
会把PTSD等病历找齐,精神科医师转专家证人,
网络IP找寻出高三与奕含网络对话问出加害人名字知情网友,
设立专线给其他受害人,找女检一起办案,南检一开始就做到什么?
用垃圾理由跟白痴逻辑串故事而已,南检的逻辑谬误非常大!
根据萧苍泽律师的文章 https://goo.gl/Evx6gZ
"证据强度的顺序是物证大于人证,也就是客观的物证大于证人主观的证述。"
因此证据强度的顺序是=>
1.PTSD=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性侵后身心创伤症状(科学物证铁证)>
2.受害者部落格日记(物证)>
3.小说>
4.亲友闺密传闻证据(人证)
http://i.imgur.com/kPE75WP.jpg
大家看一下,这是一般检察官性侵的调查,
要求提供PTSD作为性侵因果科学铁证,
客观上强有力的物证本来就以精神医学为科学物证,
不是闺密的传闻证据或小说,
而奕含的医师有提出她有PTSD,
http://i.imgur.com/7KUl8F6.jpg
南检取得PTSD的病历非常容易不需透过林家,
林家完全不构成取得PTSD证据的问题,
但南检反而指林家态度不配合难取物证,
说明南检的问题很大,不办铁证还把不起诉责任引导给林家?!
南检知道不起诉一定会讨骂,他们强调林家不配合的用意就是把民怨推给....
聪明的你们看出南检闪躲且引导乡民怒气的推给谁家吗?
PTSD症状在一般性侵案中常被作为犯罪事实因果证据成判例,
雷曜任案可证明 https://goo.gl/iV7EKi PTSD是铁证可判罪,
在本案PTSD被忽略,南检严重的渎职?!
PTSD就是铁证,是南检选择性忽视,悖于检察官办案实务,
实务就是刑法上采纳性侵后产生的直接铁证PTSD!
更不用说南检不采有利于奕含的林家说法,
跟最了解奕含的友人美美提出的对话证明。
http://i.imgur.com/YF9OXmw.jpg
http://i.imgur.com/BhIrDsy.jpg
http://i.imgur.com/pGvWvFj.jpg
南检不透漏奕含给美美的大学休学原因故事,
乱用更不准确的猜测编织出奕含大学休学的另一套故事,
原来南检的逻辑已经弱智不好:
1.南检强调她从小的好友世世说没有听到她说被性侵,
这种说法与事实常情不符,如果发生在检察官的女儿身上,
极可能要求女儿不可以说出去,是基本社会常识。
2.奕含生前对医师对父母都指被强迫性交,
根据起诉书中提到病历中有写被强迫,先被强迫跟后有交往是两回事。
但南检用白痴逻辑混为一谈,以为用闺密证明2009交往,
可护航狼师在2008奕含17岁部落格自述那年强迫性交反性自主的事实。
3.低级用小说跟传闻证据办案的正是南检!
南检选择性用有利于陈星的小说(初恋,死情书)跟“闺蜜”证词(世和采)办案,
视而不见部落格等同为日记的证据力应大于小说,
完全不采证奕含部落格血泪控诉的证据,
不处理刑法上采纳性侵后产生的直接铁证PTSD=创伤后压力症候群。
南检做法有违一般性侵案检察官采信PTSD的实务,严重的渎职?!
南检会悖于检察官办案实务,常识逻辑推理错误,
选择性忽视这么多铁证,造成引用物证的重要性顺序颠倒,
证据逻辑不合理,当然导出不起诉的结果顺便污蔑林两情相悦,
就是性侵犯的共犯!
南检不是笨就是坏!
南检违反社会常情的垃圾白痴逻辑,这是笨!
南检视而不见一般性侵案常拿来做因果证据成判例的PTSD等身心症状,
及部落格有案发时间自述等重要证据,
隐藏奕含给美美的对话纪录,在欺负林奕含,看看三流司法有多垃圾!
垃圾南检,护航狼师,由此观之!
南检悖于实务不替奕含的身心痛苦做性侵因果证明,
还昧于她身心受创的现象凹成两情相悦,
南检在做狼师的遮羞布! 这是坏! 南检又笨又坏!
这是被圈内人律师揭露的,
也就是萧苍泽律师看不过去南检乱办,
让全民知情南检的手段。
乡民看完后保护自己的法律能力就会好很多,
能看懂检察官是不是乱办乡民的案子,
把物证人证的证据强度顺序用颠倒,来导致直接影响起不起诉的结果!
以后如果乡民或乡民的亲友遇到给检方办的案子,
就知道要看证据强度顺序对不对和如何自保!
以下是原po先前写的请人代PO的文章:
最后一篇<奕含高三曝加害人名字!?给等待天使的妹妹>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2283076.A.BAA.html
提出PTSD跟性侵的因果科学实证,17万多人看过。
***请转载至八卦版***请转载至八卦版***请转载至八卦版***请转载至八卦版***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6-08-28 23:32:00
《登入次数》2682 次妳干嘛不去八卦板开文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16-08-28 23:32:00
猫腻是啥
作者: IamRayN (我是瑞恩)   2016-08-28 23:33:00
??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6-08-28 23:34:00
圣战再起
作者: sulpht (0 o)   2016-08-28 23:35:00
不管其他人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6-08-28 23:36:00
因为转到八卦就被嘘得不要不要的,当然请别人代替他被嘘啦
作者: codyDL (小啾啾号)   2016-08-28 23:38:00
猫腻是啥
作者: Calista (^_^)   2016-08-28 23:38:00
哈! 好笑了! 你不知道嘘文是基本盘吗???猫腻意思是见不得光的事
作者: IamRayN (我是瑞恩)   2016-08-28 23:40:00
所以为什么不自己转去QQ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6-08-28 23:41:00
觉得自己是对的就不要怕被嘘啊,要转文请自行转,又不是没有权限,天底下还有怕被嘘就不敢转的喔再者,你这种怀疑南检的态度,大概跟前几天的宝可梦没什么两样而且南检有请心理医生当证人出庭,这部分为何只字不提?心理医生的证词比一张诊断书还要不值?
作者: emma369 (别乱丢水球)   2016-08-28 23:45:00
到底在写什么?光有没有性侵这回事都证明不了,是要南检怎么办案?难道你是要南检光凭被害人讲的就起诉陈星?那是不是哪个人含血喷人说别人性侵他都要起诉?
楼主: mamaes (mamaes)   2016-08-28 23:47:00
就是在等这种,让案子归案子,不要牵拖女性主义还是仇女我转,我被嘘习惯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6-08-28 23:49:00
完全不知道为何无视不起诉书当中,有传唤心理咨商师这件事情?如果真的有因性侵而造成的PTSD,心理咨商师诊断的时候完全没发现?所以你这是在质疑咨商师的专业吗?还是又觉得谁收钱了?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6-08-28 23:51:00
人家父母有要再诉吗
楼主: mamaes (mamaes)   2016-08-28 23:51:00
只是希望能对性犯罪司法案件能有更多改善不是要引起男女无意义的争战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6-08-28 23:52:00
上次这人提什么性侵要被告举证合意,算了吧,不要把司法搞坏就不错了
作者: au355 (香)   2016-08-28 23:52:00
大推啊 谢谢分享 长知识了
作者: Rosso (甜蜜系悲伤情歌? ? )   2016-08-28 23:53:00
有没有想过PTSD的可能是你?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6-08-28 23:54:00
行房纪录器先买吧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6-08-28 23:55:00
同样道理,工具人能不能告女生诈欺?女生如果骗工具人有交往机会,工具人才甘愿出钱,也能用这种思维提告吗?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6-08-28 23:55:00
过气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6-08-28 23:56:00
事实就是感情欺骗不算是诈欺,不然一堆渣男渣女都能送进大牢里了
作者: IamRayN (我是瑞恩)   2016-08-28 2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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