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悲惨世界”真实版 法院查封贫女仅有的8

楼主: tony0501 (tony)   2017-08-17 23:26:02
原文恕删。
这边司法院有高雄地院的澄清稿,PO上来供参
来源: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80762
内文
本院对于债务人黄女(即贫女8403)之强制执行程序,兼顾情理法,以体恤弱势、具同理心
之态度审慎处理,并确保国家债权之完整实现,绝无苛酷执行之情事,就本件说明如下:
一、债务人前因其母亲于85年间死亡,其父于93年间以国家应负赔偿责任为由,以债务人
名义(父亲担任法定代理人)向台湾省自来水公司请求国家赔偿,并经法院准予诉讼救助暂
免缴纳诉讼费用,前述国家赔偿事件经法院以罹于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债务人之请求确定,
债务人应负担诉讼费用新台币(下同)74,522元,及自裁定送达翌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周年
利率百分之五计算之利息
二、债务人因积欠前述诉讼费用,本院先后于94年、99年、103年声请强制执行均无效果
。本院复于104年12月对债务人声请强制执行,经民事执行处查询债务人于鼓岩邮局有存
款8,403元,乃将该存款扣押,债务人向民事执行处提出异议,民事执行处于105年3月4日
以104年度司执字第174772号裁定该存款系维持债务人生活所需,而驳回本院之声请。本
院对该裁定不服提出异议,经法官于105年8月5日以105年度执事声字第26号裁定认该存款
并非维持债务人生活所需,废弃前开民事执行处裁定,即准许本院强制执行之声请,债务
人不服提起抗告。
三、嗣杨律师于105年8月11日电邮本院表达8,403元系维持生活所需,本院严苛执行等语
;本院随即于105年8月25日与杨律师协商,杨律师表明债务人同意仅清偿本金,每月分期
1千元清偿债务等语;本院乃于105年9月5日具状民事执行处略以:“…本院为期能顺利受
偿应给付之诉讼费用,并兼顾债务人经济状况,债务人愿按月分期给付1千元清偿方式,
本院愿与债务人协商洽谈后续执行事宜,请订期与债务人协商”等语;因双方未能就利息
是否抛弃乙节达成协议,故协商不成立。协商不成立后,105年9月29日本院再与杨律师洽
谈,以了解债务人之经济状况,杨律师并再次提出相同之协商方案,债务人并于105年10
月5日提出在职证明陈报其低收入之情形,请本院撤回强制执行等语。本院总务科收受债
务人前开低收入之陈报后,当日即签请核示后续如何处理,本院随即于105年10月11日以
“债务人最近年度财产所得总额为零,名下亦无任何不动产、薪资、集保股票等财产,且
债务人每月存入邮局存款帐户及结存金额仅数千元,远低于104年高雄市每人最低消费金
额12,485元,堪认本案扣得之存款8,403元应系债务人日常生活所需,依强制执行法第122
条第2项之规定,不宜强制执行”为由,具状向民事执行处撤回对债务人强制执行之声请
。是以,本院于105年10月5日知悉债务人经济状况后,立即于105年10月11日撤回对债务
人之强制执行程序,本件强制执行程序于本院撤回执行程序后即已终结,并未收取该存款
8,403元。
该笔债权历经十余年,分毫未偿,为确保国家债权,避免罹于时效,法院不得不有追偿动
作,但即便于执行程序中扣得存款,最后仍考量债务人困境而撤回扣押之执行,本院对债
务人之执行程序,兼顾情理法,以审慎、体恤弱势、同理心之态度,并确保国家债权之完
整实现,绝无苛酷执行之情事。
结论:高雄地院没要继续执行贫女财产,小鲁看这个过程是觉得杨律师有其功劳在,
不然本来已经被地院民事执行处裁定是生活所需又被地院上诉后撤销
(还是可以执行的状态。)
现在虽然撤回执行
不过制度确实有发生问题了
当然可以研拟改进的方法
现在当事人不会被执行,但是债权还是在。
以后她有收入了这笔费用还是跑不掉,我想高雄地院乃至司法院也不太可能善心大发免除这笔
依法起诉要缴裁判费也是合法合理,但是个案的适用上既然出现了问题
那要怎么去修正,就是立委诸公们不可回避的责任了。
作者: lovetina (顏回模式)   2017-08-17 23:27:00
QQ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7-08-17 23:31:00
高雄不意外 民进党可怕
作者: orangetv (勇敢的黑鲔鱼)   2017-08-17 23:31:00
我觉得有个问题是93年提告,到105这个“当事人”才知道,这中间法院都没通知到本人过吗?
作者: mikemagic88 (Mikemagic88)   2017-08-17 23:32:00
我以为不执行就没了欸 那女的还是负债欸
作者: redbat3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2017-08-17 23:32:00
猜测到23岁时,帐户才有钱,然后马上被催缴
作者: ducking   2017-08-17 23:34:00
我比较好奇当初意义的理由是什么? 协商后裁撤掉 那律师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7-08-17 23:34:00
民进党不查日月光 反而弄一个贫穷的女子 真可怕
作者: huart (Huart C. 1893)   2017-08-17 23:36:00
拿刀叉吃人肉啊
作者: hiroshi6557 (爱,一次给不完!)   2017-08-17 23:39:00
拿刀叉吃人肉,恐怖的法院。
作者: ceab (被數的羊)   2017-08-17 23:41:00
鬼岛。干
作者: kevio (成仔)   2017-08-17 23:43:00
裁定认该存款并非维持债务人生活所需 谁裁定的 出来面对
作者: jinmin88 (昼伏夜出)   2017-08-17 23:45:00
不懂加条未成年当事人得向法定代理人追偿这条有这么难?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7-08-17 23:53:00
楼上的,那女孩依现行法的确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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