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2641560
陪同居人待产 男子竟趁机猥亵她未成年女儿
2017-08-14 14:48联合报 记者王圣藜╱即时报导
彭姓男子与失婚妇人同居,趁同居人在医院待产,隔着布帘在陪产床上亲吻同居人的女儿
;彭听说同居人姪女曾被性侵,在家中再次性侵她,还问“以前就是这样被性侵吗?”。
台北地院今天依对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对未满14岁女子为猥亵2罪,重判彭有期徒刑3年
10月。可上诉。
2013年7月,彭姓男子因听闻在同居人家中暂住的同居人姪女以前被家族成员性侵过,趁
同居人外出,在家中性侵同居人的姪女,动手时,彭还问她“以前妳就是这样被性侵的吗
?”,因被害人向彭的同居人反映“不想住了”,同居人报警处理。
2014年9月,彭与同居人女儿陪同居人到台北某教学医院生产,在待产病房陪伴病床上,
隔着布帘让同居人女儿趴在他身上,2人身体紧密贴合,以嘴对嘴的方式互相亲吻,因吴
姓女住院医师巡房探视催生状况,掀开布帘目击,女医师于是通报家暴中心,检察官侦办
将彭起诉。
审判时,彭对检察官指控认罪,但同居人女儿的证词出现变化。彭的同居人女儿说,“那
个医生可能看错了”,不过,法官认为,被害人在侦查时证称“我对叔叔有崇拜的感觉,
刚开始是勾勾手,今年开始有亲密的动作,我不太确定医生看到什么,我在医院应该有跟
叔叔嘴对嘴亲嘴”等,认定被害人后来想帮叔叔脱罪。
判决书指出,彭性侵同居人的姪女,应依对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罪罪论,彭猥亵同居人的
女儿以嘴对嘴亲吻,“显已超过一般同居长辈对晚辈应有分际”,且足以引起彭的性欲,
审酌彭是36岁的成年人、是2名被害人的父执辈,犯行影响她们将来身心发展重大,依法
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