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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小家规“童叟无欺” 魏应充叹:司法特别“礼遇”我
顶新、味全前董事长魏应充在2013年底因被控以低价棕榈油混掺橄榄油、葡萄籽油出售,
获利6千多万元,遭法院依诈欺取财罪判刑2年定谳,台北地检署在上个月发出传票,最晚
会在周五(28日)入监服刑。日前魏应充接受杂志专访,感叹“司法特别‘礼遇’自己”
,并表示不会放弃争取清白的机会。
魏应充提到,他身为一个从事“事业”与“志业(公益活动)”的人,从没想过自己人生
居然要参加入监这种“法会”,“我只是换了个不同的地方修行、接触不同的人,只是至
亲好友会舍不得我而已。”他提到,自己为了证明清白尽那么多努力,明明没做的事情最
后却被法院这样判,“没办法解释时,就用佛法的道理去理解,心情才有办法放得下。”
魏应充也指出,自小爸爸便教导一家人要“童叟无欺”,他更常常告诫下属做食品要有良
心,就算没人看到、老天爷也会知道。他提到,原本为全旗下总员工数有5,000多人,现
在却只剩下1,000多人,有些员工有孩子、有贷款,案发之后没了工作,他看了实在很不
忍心,“检调这样的行动,我就用佛法宽容的精神来面对吧。”
魏应充自嘲,他应该是全台湾参加最多次“法会(指出庭)”的董事长,司法更似乎是对
魏应充这三个字特别“礼遇”。他指出,案发以后公司在食安部分全部无罪,最后智财法
院只有在味全调和油标示不实的部分判决有罪,然而法院判决两年定谳后,明明他与防逃
机制启动条件不符,北检却随即派人采取防逃,让他感到十分遗憾。
魏应充的律师余明贤补充,依照台湾《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若食品标示不实,应
该先行通知改正,若通知无效再处以行政罚锾,唯有危害人体健康时才会有刑责;然而若
是根据智财法院的认定,调和油里面加的油并不会危害到人体,照理来说应该只是行政罚
锾,何以魏应充却必须接受刑事罚则?“也许对审判者而言,两年的时间不长;但对没有
做过这件事的人而言,一分钟都是侮辱。”
最后魏应充提到,事件爆发后,对于外界总会把“黑心”等名词套在他身上,他始终用谦
卑的心态去面对,成立基金会及智库帮忙青年弱势,“希望把民众的不满转化成善的力量
,日久见人心。”在入监服刑前夕,他表示,自己还是要继续完成这些志业,抽空去探望
保育院的孩子、去参与文教基金会的会议,“做我所说的,说我所做的”,希望能透过行
为慢慢证明自己、并等待时间及司法还给魏家一个清白。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724/9730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