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违规用电新法上路 抓到窃电不能断电了
3.完整新闻内文:
电业法修法今年一月三读通过,长达六十五年的电业法子法“处理窃电规则”也跟着修订
。经济部能源局日前预告,“处理窃电规则”将改名为“违规用电处理规则”,新规则也
拿掉“杀手锏条款”,未来包括台电在内的电业要抓窃电户,再也不能断电。
这次新法规中拿掉多项“断电”条款;原“处理窃电规则”法规中,只要用户拒绝接受检
查,或是台电一旦查获窃电,就可以断电,但新法规全部删除。
据了解,台电曾表达希望保留“断电条款”,但未被能被能源局接受。台电指出,“断电
条款”就像一张王牌,尤其许多窃电大户都是工厂或渔业,一旦被断电影响很大,使这些
窃电用户较愿意配合检查。
能源局表示,用电是民生基本需求,如果只是因为用户拒绝检查,台电就可以断电,将牴
触法律保留原则,也不符合“比例原则”。如果用户是真的窃电,电业也可以依规定追偿
损害赔偿,因此能源局决定在新法中,全部拿掉“断电条款”。
“处理窃电规则”只有十一条,却是台电每年追回数亿元电费的重要依据。原法规还保障
台电稽查员可进入用户用电场所检查,也允许台电一旦抓到窃电后,追偿电费可以最长回
溯至一年。
台电表示,“处理窃电规则”虽然保障台电可派员进入用户用电场所检查的权利,不过许
多稽查窃电有危险性,如遇到“动手动脚”的用户等,近年台电在稽查时,如果事前预判
事情较为严重,或是恶质用户、拒绝检查,都会找侦查队或警察一起办案。
能源局表示,“偷窃”是刑法行为,不适合在行政法规中出现,因此修正法规名称为“违
规用电处理规则”。此外,原电业法中所列的六大不妥行为,则纳入“违规用电处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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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00387
5.备注:
抓到抓到窃电不能断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