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改暱称引ptt笔战 男遭依煽动他人犯罪判

楼主: tigertanktwo (洛月)   2017-07-17 02:58:39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不过这样子有个问题:
: 那以后如果提醒大家说,这篇文章是苏先生PO的,这样有没有违法之虞?
: 因为板上不知道苏先生的人太多了,所以我常会善意提醒大家注意一下,
: 这样应该没问题吧...
对于苏和黄的私人恩怨我不予置评
只是版上之前很多人本来是在骂苏的
而黄似乎和他们立场一样,甚至想帮他们出头
结果不知为何,是之前就这样,还是这新闻出来后,过半数人就立刻抛弃黄了?
好像有点惨 ...
作者: zxasqw0246 (yoyo)   2017-07-17 02:59:00
其实只看姓氏我认不出谁是谁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7-07-17 03:01:00
我个人是支持黄,但不太知道这时能回什么,只能说加油吧而且我个人觉得他做版主,也做的不错啊。那些所谓的争议,个人不觉得是争议。
作者: ogisun   2017-07-17 03:06:00
不然改名叫温永好了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7-07-17 03:08:00
我是觉得他管板比较有争议,但我支持他和温永对垒。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17-07-17 03:11:00
因为不想惹祸上身啊 扯到某人的事嘴巴还是管紧一点
作者: CM15 (半个乡民)   2017-07-17 03:23:00
我是觉得台湾司法跟丢硬币差不多,倒是没有什么对错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7-07-17 03:29:00
本来就这样 一时兴头一时风向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7-07-17 03:38:00
试想,若ptt上的笔战都拿去给法官判,不知会是何结果?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7-17 05:36:00
支持S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