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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hole (Ray)
2017-07-02 14:29:06联合
男恶意羞辱女友“做全套” 恐遭判处3月徒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58909
台中市曾男是退休人员,与担任按摩师的韦女是男女朋友,但两人去年间口角,曾心生不满,跑到韦任职的养生会馆内,在一楼大厅柜台,向会计高喊“我要做全套”,会计告知会馆是纯按摩,没有从事性交易服务,曾再大喊“明明跟57号做好几次”,声音传遍养生会馆一楼、二楼,韦女事后常被男客询问是否有从事性交易,连工作都丢了,因此提出妨害名誉告诉;一审判曾3月徒刑,得易科9万罚金。
曾男与韦女感情生变,曾不满在去年7月9日凌晨2起许,前往台中市某养生会馆,当时韦女在会馆担任按摩师,编号为57号,曾在会馆一楼大厅先向会计人员表示“我要做全套 ”,会计人员回应“我们这里是做纯按摩,没有做全套”。
曾男以可让一楼大厅、二楼包厢的音量高喊“我明明在这里跟57号做过好几次全套,怎么会没有全套的,你去叫57号出来”,李姓会计人员见无法制止曾的脱序行为,只好请韦女到一楼柜台,曾看到韦后,继续高声说“我要在这跟你做全套”、“我明明在这里跟你做过好几次全套,我就是要在这里做”,让韦当场羞愧受辱。
韦女在案发后,频频遭男客询问是否有从事性交易,不堪其扰,后来转换其它会馆服务,仍被询问,不能再担任按摩师工作,但曾男却还在事后传讯“妳问我以后妳怎么做人?妳不觉得好笑吗?你都不考虑我日后怎么做人了”,韦提出妨害名誉告诉。
一审法官认定,曾男无法提出具体证据以实其说,且曾的言论是因感情纠纷衍生,出于报复的恶意,对韦女的道德、人格加以诋毁、贬低,属负面且具破坏性的陈述,并无积极建设性评论可言,亦难认与公共利益有何关连,自非属“善意”发表及与公共利益有关言论,依妨害名誉罪嫌,判处3月徒刑,可易科9万罚金,全案可上诉。
备注:
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