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2017-06-16 12:46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中监“软禁”阿扁…有那么严重吗?
3.完整新闻内文:
保外就医的前总统陈水扁,近来动作频频。台中监狱发函要求若离开住所“均应事前
申请”,且应在6月底前另找医学中心就诊,引发扁本人及民进党立委强烈反弹,直批
形同“软禁”。但中监仅是依法行事,套句陈水扁的口头禅:有那么严重吗?
监狱行刑法为兼顾受刑人的医疗权益,规定“现罹疾病,在监内不能为适当之医治者
,得斟酌情形,报请监督机关许可保外医治或移送病监或医院”。但保外就医,并非
等同完全自由之身,不仅可命提出保证书、指定保证金额、没入保证金等,条文还规
定“保外医治受刑人违反保外医治应遵守事项者,监督机关得废止保外医治之许可”。
陈水扁虽是前国家元首,身分特殊,应否特赦也有讨论的空间;但在特赦之前,他是
贪污有罪确定的受刑人,此时获准保外就医,也该遵守现行的规定。
中监对扁是否过于严苛,扁家及扁迷们或有不同感受,社会却自有公论。事实上,陈
水扁作为“强势受刑人”,即使保外就医也高调参与准政治活动,已让不少人疑惑:
一般受刑人可有同等待遇?
中监会祭出更高要求,也是因陈水扁5月19日参加凯达格兰基金会的感恩餐会,违反“
五不”中的不进入会场、不谈及政治等规定,甚至餐会后未报备即夜宿北部,未返回
高雄住居所。
陈水扁自踩红线,却要怪罪中监“逼人太甚”,道理上根本说不过去。民进党立委质
疑中监限令“跟软禁有什么不同”,令人啼笑皆非,莫非保外就医的受刑人可以不受
限制?中监采“家人活动从宽,其他活动从严”审核原则,其实已兼顾人情。同志相
挺,虽然情有可原,却也该注意挺扁过头,会不会把法律也踩在脚底?
保外就医却可趴趴走,社会已一片譁然,再加上病况全交由挺扁医师诊断,更难杜悠
悠之口。中监已注意到社会观感,阿扁呢?在特赦或服刑期满之前,别忘了自己还是
受刑人!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528167
5.备注:
连监狱行刑法都能不遵守~~难怪贪污扁会贪污~~
出门散步需要申请哩?!还敢说啥软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