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点说明:(正体中文 20 个字)
中广的频宽被收走去做客家台
现在快要开工了
由政府捐款成立财团法人客家公共传播基金会
国民党眉头一皱 只觉案情并不单纯
认为客委会是政府单位
政府单位经营电视台难道没有违反党政军退出媒体的标准吗?
《广电法》
第五条:
“
政府为特定目的,以政府名义所设立者,为公营广播、电视事业。由中华
民国人民组设之股份有限公司或财团法人所设立者,为民营广播、电视事
业。
广播、电视事业最低实收资本额及捐助财产总额,由主管机关定之。
无中华民国国籍者不得为广播、电视事业之发起人、股东、董事及监察人。
”
第五之一条
“
政府、政党、其捐助成立之财团法人及其受托人不得直接、间接投资民营
广播、电视事业。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政府、政党不得捐助成立民营广播、电视事业。
...
”
FB连结:
https://www.facebook.com/mykmt/posts/10155398202377973:0
FB内容:
日前行政院会通过了“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条文内容明定由政府捐助设立财团法人
客家公共传播基金会,办理客家公共广播及电视。
但是,广电法的第5条和第5-1条,就是“党政军退出媒体”的法条,也是当初民进党一
再高喊的口号,这条法规内文清楚载明:“政府、政党、其捐助成立之财团法人及其受托
人不得直接、间接投资民营广播、电视事业。”但民进党政府现在却又让客委会经营广播
电台。
请问民进党,“客委会”是不是政府单位?如果是的话,“政”有退出媒体吗?民进党在
野时说一套,执政时却又做另外一套,这样一个接一个的发夹弯恐怕不是台湾民众可以接
受的。
中国国民党并不是反对推广客家文化,最根本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其实应该是直接修公共电
视法,而不是让民进党政府以垄断利益资源分配来处理公共议题。因此,像这样的明显违
法的修正草案内容,国民党绝对反对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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