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enlei (大帥哥)
2017-05-29 11:01:3020字挂点
王奕凯说得很好,很多人都觉得林奕含事件烧够久就该停止了,但是重点是社会必须要确
实地改变才是真正的有用,否则仍然有更多陈国星和更多的房思琪
*林奕含用她的生命写下字字对社会的控诉
你们怎么忍心去帮陈国星护航
内文
林奕含事件,即使只是众多性骚与性侵社会结构的问题一环,但这样的事件要控诉改革的
对象,绝对不是陈兴一人,而是社会价值观的解构,不能姑息,也不能因认为烧够久就停
止,必须确实提醒跟着人们,以获得改变才行。
否则,所有的陈兴永不停止,而会有更多的被害者产生。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810343225648353&id=10000018079280
4
作者:
senria (≡(?)≡)
2017-05-29 11:03:00台湾人健忘+三分钟热度 做不到
作者:
widec (☑30cm)
2017-05-29 11:04:00一个多月了 其实已经很难得了
作者:
aureate (幼稚鬼)
2017-05-29 11:04:00本来就是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7-05-29 11:04:00都烧那么久了 也就改个补师具名 再烧多久 有差吗
作者: t1329kimo (Que Sera Sera) 2017-05-29 11:05:00
没错 说陈星强奸就是强奸 工读生下去领500
作者:
qsxwdc (Moo)
2017-05-29 11:05:00快上街啊…凯哥的舞台在街上,大肠花你的战友都封公赐爵了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29 11:05:00是啊 大家一起来护航小三
作者: kuzu (可爱的废物) 2017-05-29 11:05:00
其实现在除了实名根本没实质改变
作者:
LYS5566 (明灯❺❺❻❻)
2017-05-29 11:07:00你看 现在一堆人关注的还是个案阿 阿是能多讨论3小
作者:
angraer (>.^)
2017-05-29 11:07:00咦 不是有人说实名制就能杜绝狼师,那这件事已经落幕了吧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29 11:07:00
你可以假设有这件事情 试着去预防 这很好啊
作者: jack8759 2017-05-29 11:07:00
推
作者: cynric717 2017-05-29 11:08:00
推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29 11:08:00
但是真相未明 指名道姓咬定谁干了什么 就只是一种霸凌
作者:
louic (...)
2017-05-29 11:08:00那个告不了的...有没有退出政坛啊....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29 11:09:00
之前一堆网络上 公审人家 骂错人的 删文删留言拍拍屁股就走了继续骂下一个的
作者:
c1951 (QQ)
2017-05-29 11:10:00低能74团的话能听 屎都可以吃了 害01含更臭而已 哈哈哈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ä¸åˆ°)
2017-05-29 11:12:00问题是要烧什么?就静待司法调查啊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29 11:12:00
还是说为了你所谓的社会正义 牺牲掉一两个人无所谓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7-05-29 11:12:00没柴火了 请萧议员再添些 像上次提到的雄女案 该拿出来了吧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7-05-29 11:15:00王奕凯是站在小三这边的? 我还以为回元配身边才是负责耶
作者:
qazedc (wwwwwwwwwwww)
2017-05-29 11:16:00早就看腻了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7-05-29 11:16:00王奕凯要不要去报纸上写 不跟小三结婚就是骗炮?抛弃元配就是负责 ?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29 11:19:00
初期有些人的发言 是感觉不到义愤 故意用很不理性方法
作者:
pz5202 (tata)
2017-05-29 11:19:00有娶 蔡郁璇。没娶 林奕含。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7-05-29 11:20:00最好笑是一堆名嘴 骂陈兴这么多天算不算公然侮辱
作者:
pz5202 (tata)
2017-05-29 11:20:00元配不可怜?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29 11:20:00
圈的人在搧风点火
作者: Butcherdon (Donald) 2017-05-29 11:21:00
出版社有出来澄清他们人手不足什么的
作者:
mingchei (mingchei)
2017-05-29 11:21:00元配是否可怜?他有无纵容?如有有何可怜?
公然侮辱可以吉,真的可以吉,他不像已亡的林女死无对证,无法为自己辨解
作者:
wike (wike)
2017-05-29 11:30:00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还有有明确规范禁止老师学生发生性行为是可以保护双方
也不是护航,就强奸这点来说就不成立罢了不要把异议份子扣帽子好吗?这件事就是小三跟外遇渣男,当初合意就不构成强奸,骗跑就是骗跑
楼上我知道你很想强调某个人到底有没有罪但这篇的焦点根本不是针对特定案例好吗?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说) 2017-05-29 11:43:00
本来就是观念问题
作者: oneloveone (ououyeeisme) 2017-05-29 11:48:00
我还以为是北大那个嘞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7-05-29 11:50:00只有一个重点 补习班老师不该拐年轻学生妹 管他多崇拜你但实务上法律直接把合意年龄上调到19岁才能达到他的目标办的到嘴砲拐妹的人就是会 只有法律刑罚能吓退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