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同婚非普世人权” 有大法官提不同意见

楼主: Safin (沙皇)   2017-05-25 09:15:03
apple
“同婚非普世人权” 有大法官提不同意见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后昨作出释字第748号解释,认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是违反《宪
法》第7条及第22条对平等权及婚姻自由的保障,仅有两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见,大法官
黄虹霞直言:“男女有别,很八股吗?”吴陈镮更直指,同婚并非普世人权,应由立法或
全民公投决定。
可由全民公投决定
黄虹霞的部分不同意见书指出,她同意相同性别的两人有权成立永久结合关系,而法律应
对此给予适当保护,但她认为现行《民法》并未禁止同性婚,因此根本没有违宪与否的问
题。
黄虹霞认为,同性结合的关系不应等同异性婚姻,她认为“同性别二人”与“异性别二人
”不可强说相同,因两种情况确实有“有无自然生育子女可能”的不同,“男女有别,很
八股吗?”
吴陈镮则在不同意见书中指出,《民法》明文规定结婚须“一男一女”,但过去已有多次
大法官解释,指出我国婚姻限于“一男一女”,他批评此次释宪,“多数意见反客为主、
倒果为因,认婚姻自由不限于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逻辑谬误,无法认同。”
吴陈镮并以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男女才能结婚、欧洲人权公约规定男女才有婚姻
权,及目前全球仅不到2成国家承认同性婚姻为例,认为“同性婚姻不是普世保障之人权
”,若要变更我国现有婚姻制度,涉及整个社会及文化价值观变动,应该由立法机关以间
接民主程序(指立法或修法),或全国公民投票的直接民主程序作决定。
降低彼此对话可能
吴陈镮表示,这次释宪结果,降低了不同意见彼此对话、了解、包容的可能性,让他感到
“至为遗憾”。
吴陈镮昨低调不愿受访,只表示他要讲的都在不同意见书里。黄虹霞则联系不上。
记者李奕纬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525/37662057/
作者: gerund (动名词)   2016-05-25 09:15:00
玩了玩了 这个大法官要被肉搜惹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17-05-25 09:16:00
这两位的不同意见书,我还以为是萌萌写的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7-05-25 09:16:00
连欧洲大多都不敢搞同婚了~台湾民风守还跟人装潮~笑死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5 09:16:00
这两个的讲法没啥问题吧 就真的只是不同意见=ˊ以
作者: jeffreyshe (jeffrey)   2017-05-25 09:16:00
只有两个?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7-05-25 09:16:00
下一步应该是吵捐血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5-25 09:16:00
帮大法官QQ 你家最近会被甲甲包围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7-05-25 09:16:00
完了,大法官恐同,要丢乌纱帽了
作者: jeffreyshe (jeffrey)   2017-05-25 09:17:00
查了一下大法官数量 这样是 2/15欸
作者: skyhal (halKRO)   2017-05-25 09:17:00
黄大法官妳这年纪在医学上没生育力了 是否也没结婚的权利?
作者: VVizZ (我很穷)   2017-05-25 09:17:00
这种世道还有如此道德勇气 佩服
作者: juhn (苍天航路)   2017-05-25 09:17:00
除了高工时低时薪低生育率外,超英赶美又一桩
作者: aaaa714714 (喝酒伤脑)   2017-05-25 09:17:00
大法官:干 记者给我认真看
作者: cp296633 (Joey)   2017-05-25 09:17:00
顺便公投大麻 安乐死 民意决定呗
作者: tdog (难怪我一直交不到女友)   2017-05-25 09:17:00
那为啥废死就普世人权 都你毛
作者: ckbdfrst (ckbdfrst)   2017-05-25 09:17:00
美国5:4,台湾是12:2(或说12:1.5) 萌萌洗洗睡了啦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5 09:17:00
黄并没有否决同性恋成立永久结合关系
作者: Timcanpy (道法自然)   2017-05-25 09:17:00
有勇气说自己意见给赞,但是要被同同肉搜了QQ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5-25 09:18:00
不错不错 你们总算亲自感受到当少数派痛苦在哪了
作者: k37440 (k37440)   2017-05-25 09:18:00
无聊,甲甲要结婚给他们结,又不是叫你跟甲甲结婚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5 09:18:00
黄反对的是 同性伴侣 跟 异性伴侣 没有实质区别的讲法
作者: sfh20230 (pig3)   2017-05-25 09:18:00
思想能随便改也没啥意义了
作者: N1T1U8ST (兩百哥)   2017-05-25 09:19:00
又要被贴上反同标签了
作者: blackboard (black)   2017-05-25 09:19:00
其实强制不结婚比较好吧 赞同了被拖去结婚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7-05-25 09:19:00
废死更不是普世人权 大法官 科科
作者: kilof (KiLoF)   2017-05-25 09:19:00
不可以有个人 我们释宪一体啦
作者: Timcanpy (道法自然)   2017-05-25 09:19:00
黄说的还不错阿
作者: XDDXDD (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5-25 09:19:00
顺便公投合法开放枪枝 87太多需要学向国定杀戮日
作者: blackboard (black)   2017-05-25 09:20:00
以后问题一堆 更麻烦 2情相悦 又哪会在乎那个法律效益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5 09:20:00
这两位大法官的讲法其实还满中性的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7-05-25 09:20:00
有不同意见很正常
作者: h321123aa (the king of toolman)   2017-05-25 09:20:00
这个反对的理由至少还有模有样,这才有讨论的空间嘛
作者: blackboard (black)   2017-05-25 09:21:00
还是你只想分财产 那就是最大的好处
作者: Isveia (non-exist)   2017-05-25 09:21:00
总算还有大法官脑袋清醒著...
作者: applez (applez)   2017-05-25 09:21:00
比装潮的大法官有勇气
作者: g8330330 (负债700万)   2017-05-25 09:22:00
真有勇气
作者: tmwolf (鲁神)   2017-05-25 09:22:00
两个人其实都没有直接拒绝啦
作者: xupmc (台湾老鲜肉)   2017-05-25 09:23:00
双方都没错啊 又无法互相说服 去干一架好了
作者: blackboard (black)   2017-05-25 09:23:00
这里多少人还不想结婚 省得麻烦
作者: omage ( )   2017-05-25 09:23:00
这跟萌萌他们差多了吧,这两位顶多只说要专法/公投而已
作者: neofish (半带拟隆鲷)   2017-05-25 09:24:00
很有道理啊,民法没有禁止同婚,但同婚跟异性婚不同
作者: cocabell (爱蜜莉亚我老婆)   2017-05-25 09:24:00
无聊 有不同意见很正常 而且他们也没有说明确反对啊 只是把球丢回立法院看公投而已翻译: 兹事体大 关释宪屁事
作者: ss910126 (LEE)   2017-05-25 09:24:00
有道理,需要更多的意见来促进多方讨论
作者: blackboard (black)   2017-05-25 09:24:00
最重要的是 能否让其他异性恋者 平等看待 少歧视
作者: Raskolnikov (拉斯柯尔尼科夫)   2017-05-25 09:25:00
推 终于有个逻辑清楚的法官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05-25 09:25:00
民法有禁止同婚吧 不然干嘛释宪
作者: blackboard (black)   2017-05-25 09:25:00
同志结不结婚有啥差别 不结婚他们不是也会在一起反对同婚 有啥用
作者: vvcc15 (vc15)   2017-05-25 09:27:00
黄讲的很中肯啊 确实有讨论空间
作者: Timcanpy (道法自然)   2017-05-25 09:27:00
都说没有禁止同婚,还在民法禁止同婚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7-05-25 09:27:00
光民法两个大法官就有不同见解 一个认为并未禁止同婚
作者: xupmc (台湾老鲜肉)   2017-05-25 09:28:00
为什么要大法官释宪? 观落阴问黄兴、孙文不是比较快?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7-05-25 09:28:00
一个认为必须一男一女
作者: macassans (Rel4x)   2017-05-25 09:28:00
去你的亚伯拉罕诸教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17-05-25 09:29:00
萌萌就说要公投阿XD
作者: CGZB (ZB)   2017-05-25 09:29:00
不要拿一些乱七八糟的理由来反对 都可以被认真看待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7-05-25 09:29:00
婚姻本来就一男一女 同性用其他名目能拿实质权益就好了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09:29:00
价值观上 人的思想很难完全一致 所以采取多数决通过
作者: CGZB (ZB)   2017-05-25 09:30:00
拿生育率降低来讲真的莫名其妙 硬凑
作者: Timcanpy (道法自然)   2017-05-25 09:30:00
修民法才叫真正同婚胜利,不然也只是耗到时间到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09:30:00
既然做出决定 民法特定规范违宪 那就是先废除再修改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7-05-25 09:30:00
谁跟你说婚姻本来就一男一女
作者: gerogexpg (Das Internetz)   2017-05-25 09:30:00
死甲就改去死
作者: a240daniel (GAGA HSU)   2017-05-25 09:31:00
现行体制同性恋本来就不会去结婚生小孩= = 如果有那不就假结婚到时候上新闻又是检讨同性恋
作者: mudee (毋忘初衷)   2017-05-25 09:31:00
帮补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09:31:00
违宪的东西就是当场失效 不然宪法是摆在那纯观赏吗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7-05-25 09:32:00
一男多女也是一男分别跟每个女的结婚 有什么差别吗?
作者: a240daniel (GAGA HSU)   2017-05-25 09:32:00
说同婚会降低生育率的不是逻辑有问题就是希望多一点假结婚案例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7-05-25 09:32:00
所以你也承认 婚姻本来不是一男一女
作者: Canneth (翔翔)   2017-05-25 09:32:00
黄大法官的意见书还好吧?
作者: a2396494 (xihuan7814)   2017-05-25 09:32:00
所以我可以公投那两个大法官不准出门吗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7-05-25 09:33:00
你看不懂中文吗?一男一女结婚之后那个男的再结而已始终都是一男一女
作者: macassans (Rel4x)   2017-05-25 09:33:00
藏族是一女多男婚姻 古希腊同性恋是正常 谁跟你本来就一夫一妻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25 09:34:00
民法的情况有点不一样吧 是没有有效的条款
作者: a240daniel (GAGA HSU)   2017-05-25 09:34:00
萌萌喊的不就一男一女过一生,婚姻是状态不是动作
作者: murosaora (慕容)   2017-05-25 09:35:00
下一站 爱滋甲要合法捐血 让爱滋生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7-05-25 09:35:00
不管数量都是要有男有女才能生 拿这个来救援真的很好笑
作者: vagr8 (我很帅我没有妹妹)   2017-05-25 09:35:00
有种
作者: nildog (nildog)   2017-05-25 09:35:00
没有不同意见才奇怪,有不同意见才有辩论真理的必要。。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09:35:00
恩! 因为没有跟完整体脉络 纯就标题的"违宪"来说XD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5-25 09:37:00
依他的论据废死确实比同婚更普世
作者: nildog (nildog)   2017-05-25 09:37:00
大法官解释本来就会有不同意见,还有专门写不同意见的大法官呢~呵呵
作者: noodlesnice (noodlesnice)   2017-05-25 09:37:00
推 总算有脑的大法官了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09:38:00
不同意见都会写 而且美国也有过不同意的意见比同意对后世的影响更大(毕竟美国法律也是从歧视慢慢解放的)
作者: schopan (去)   2017-05-25 09:39:00
我觉得交往应该也要入法保障 不只婚姻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5-25 09:40:00
然而大法官解释对当代的影响 就是多数决 以后都可以再被推翻的!
作者: mojojojo5217 (Mojo)   2017-05-25 09:40:00
同同只会说你们恐同
作者: qaz19wsx96 (xyz)   2017-05-25 09:43:00
看完了整个觉得吴是基督教找来的打手= =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7-05-25 09:43:00
造他的理论 那不孕的人也不能结婚
作者: crydadkimo (豆浆大帝)   2017-05-25 09:44:00
对啊
作者: kipi91718 (正港台湾人)   2017-05-25 09:45:00
公投个毛
作者: apteekki (旅行是为了要回家)   2017-05-25 09:48:00
2:15
作者: f124 (....)   2017-05-25 09:52:00
说普世价值就公投阿 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