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网友 发挥同理心
目前同志的处境跟导盲犬一样 受到社会歧视
但导盲犬有法律保障 同志却没有!!
实在是天大的问题!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护法第60条也提到“不得对导盲幼犬、导聋幼犬、肢体辅助幼犬及合格
导盲犬、导聋犬、肢体辅助犬收取额外费用,且不得拒绝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条件
”,依同法第100条规定违反者应令限期改善,若届期未改善则可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之罚锾,并接受四小时讲习。
应立反歧视法 矫正社会与网络上风气!
“不得对同性恋者有讥笑、辱骂、歧视,且不得拒绝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条件”,
依法规定违反者应令限期改善,若届期未改善则可处新台币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之罚锾,并接受两性教育十六小时讲习。
蔡总统信箱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
改善腐败风气 人人有责!
改善腐败风气 人人有责!
改善腐败风气 人人有责!
就从你开始!
身为台湾的年轻人
还不快去支持反歧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