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ober ()》之铭言:
: 这一条其实本来不在原本的通过的一例一休之中
: 后来林淑芬暴冲的时候 加进去的
: 现在来看 真的冲过头了
: 加一个小时算四个小时
: 这种不劳而获的法案 本来就很难持久
: 看来真的非常的不切实际
原来让劳工牺牲了他前一天10几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来加班
叫不劳而获耶
你当每个劳工出去玩,出去休息的地方都在工厂附近是吧
不劳而获?
劳工的牺牲是可以完全无视的是吧
护航资进党还护航的满好笑的
: 这个我没想法
: 目前是看不出什么问题
请问一下什么叫周工时40小时啊?
要不要改成周工时144小时算了呢?
挂羊头卖狗肉
全世界大概也只有台湾才会觉的加班加很多叫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