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林俊宪引述林奕含部落格日记 驳陈星“胡

楼主: g6m3kimo5566 (极为变态的神父)   2017-05-12 05:21:59
 我记得当年张志扬的留学生杀人命案,没那么多证据魔人吧,当年大家看林的脸书、看
张志扬的讯息,哪怕是站在张的立场推论,站在林的立场推论,站在那一个日本老师立场
去推论,哪来这么多机掰反迷.
 当年大家互酸键盘柯南,还没有哪个白痴指著找到的脸书,说你拿不出绝对证据.
 老实说吧,网络搜寻是有极限的,这里是八卦版又不是法庭,大家合理推论,你他妈也
要合理反对阿,哪一次不是这样,辜狗相关公司背景、脸书遗迹、Blog片段,交叉比
对,反方呢,除了拿出陈兴的声明稿,有拿出个屁来吗?
 他嘛的第一天当乡民喔?
 八卦版就是键盘找资料,然后提供间接纪录啦,然后提供方向,借此引导现实社会去引
出绝对证据,或其他受害者愿意出面,乡民的任务就是提供脉络和增强动机,哪一次不是
如此?至于小说当绝对证据,只有法官有那个能力好吗?到时仅此成罪,要怪就去怪法官
囉.
 至于林奕含有没有指称性侵,我可以百分之百确定他妈的她百分之百没有说自己一点事
也没有啦,大家都误会了,大家可以回家了,至于有跟没有当中的“有”距离有多近,还
有17岁这关键字有多明确,自己判断.
 2015.Oct.06
 “休学,因为期末考之前看见你,带着别的小女生。遛狗似的。我在星巴克二楼的露天
座椅念书,眼神从佛教哲学的‘正道’溜出去,一开始还以为又幻觉。那小女孩五官大大
当当,没有一点睁眨的痕迹,仿佛门户从来那样开着。最惊人的是皮肤,白得石膏像似,
任何曾被变态的人都认得那颜色,那是一个人渐渐物化的颜色。”
 “如果在我的肚子里擦亮一支火柴,会看见肚子内壁被刻着你的道理:雕塑,是借由
破坏来创造。我一身关于‘没有爱就不是背叛’和‘强到什么程度才算强暴’的题目与历
史一时间全部沸腾起来,我才知道为什么当初阴道哭得那样响,因为里面有好多人的哭泣
。我呕心得里外翻出来,哭得像翻倒、泼出来。在咖啡厅,我的肩窝又荡起你的颜楷声音
,像七年之久的回音,像我总觉得自己一失眠失了七年──你说:“我的老天爷啊”──
多不自然的一句话,像英文硬生生翻过来的,像你硬生生把我翻面。“老天爷”三个字你
念得极响,像大房子里喊一个熟极的佣人。那一天,忘记有没有下雨,忘记怎么回宿舍的
。我只记得不停重复对自己念:我要活到下次看见医生。”
 
 “十八岁的秋天,第一次休学,第一次自杀,第一次住精神病房。十九岁的秋天第二次
自杀,第一次住加护病房。二十岁的秋天第三次自杀,第二次住精神病房。二十一、二十
二岁的秋天侥幸了。二十三岁的秋天第二次休学。” 
 “楚楚说,在这之后他才知道:‘对妳来说,那是越战。’ 这正是性犯罪和其他犯罪
不同之处”
 “我从不知道自己漂亮得如此危疑。十七岁,‘精彩的人生正要开始’,而我留在那一
年,再没有长大”
 2015-7-出生年份=17
 我以为这是简单的减法.
 至于某些老幻想着自己是加害人的影子的天才们,害怕自己会被入罪逮捕而成为无偿的
辩护者,认为自己和变态者有相同的思维而害怕也被当作变态,责问自己对于异性的追求
是不是也是一种强暴和诱奸,如此这般只好拼命的嘲讽质疑并且推翻各种可能,让容疑者
不再遭受丝毫的质疑证明自己不是错的,然后蠢到让他变成对的--相比过往对于加害者
的辅助辩论,正反两方互相激荡以求取真相,在旁人看来,你们做法已经超越那种程度了
,到达了变相的阻止讨论,这根本违背八卦版固有的求真价值.
 假使陈兴真的是合意性交好了,我们知道所谓“合意”也不过就抓一个合理的范畴,要
真那么无限上纲,把“非合意”应有的范畴也破坏掉,那他妈的真正合意也根本就不存在
,因为合意讲的是双方意识的一致性,真要诉诸科学和纯洁和演化论,两个人拥有一模一
样的思考根本就是不可能的,那才是把所有的男性都当成真正的罪犯.
 你们当然可以去设想一个无罪升华的好人陈兴,但另一个较多人设想中的罪犯陈兴,你
把他粉饰成好的根本没意义,就是在破坏价值,现在就是看这份未知会走往哪个方向,而
不是把最终的目的地全都设成奶与蜜的应许之地,陈兴是好人,大家都无罪了,反过来说
,你他妈的强暴硬上欺骗引诱都变成日常了,我都能干了,结果就是原本理所当然拥有的
好人成分,全都被彻底放弃的未来伴侣怀疑成坏的成分,也就是说,你不是陈兴,而且可
能一辈子都没牵过女生的手,但是很抱歉,陈兴干的败坏印象你全部都得承受,并不是因
为对于陈兴的过当怀疑加在无辜的人身上,而是不准怀疑加诸在所有价值持有者的人身上
,因为你超过界线侵夺价值,阻止其他人思考,就是在期盼其他人觉得你跟陈兴同步一体
,因为你在自以为超然怀疑的时候,已经把陈兴以外的可能属于他也不属于他的卑鄙侵犯
行为给合理化掉了,到这个程度,除非你当那些围观者都是白痴,会天真的连这个都认同
,这么说好了,对于个人的合意性交坠入爱河的好人想像,(甚至想像他如同木栓那样的
师生恋)我们会说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吗?不会,我们只会说,“他不是属于那个样子”
 到底在害怕什么?
 最后,我再试着区分这个目前趋近于变态的个体跟在座喜好求取异性的各位有什么不同
好了,让我引用詹姆斯.法隆在“天生变态”的一段话:
 “立刻要求回报不是一种操纵,年轻人会对女孩大献殷勤,然后立刻希望与他们上床,
操纵者则不使用这种鳖脚的手段,他会像一个混但一样用优雅的方式完成这一切.”
 
 你跟他是不同的,当然,如果你想成为那种人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而这样的变态成分,明白其中的道理的人应该懂得我在说什么,只要你给我一杯酒,让
我和你坐在一起,我可以像是催眠一样的,跟你轻快的聊著天并说著无关紧要的话,可能
我是温暖和煦的,拍拍你的肩膀“你可以做得到”,或是压低着脸深沉的怂恿,“你不敢
对不对?”或是微笑着在你耳边轻语,“你做的话我等等给你八千块”.
 然后接着你就会脱光光在酒吧台上,一丝不挂的疯狂跳舞.
 接着看着大家惊恐的神色,走下台后开始后悔.
 然后我就会这样,啜了一口酒,从容的站起来,
 “这家伙已经被我催眠了,等一下他会到处说我欠他八千块钱.”
 然后你困窘又愤怒的盯着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们之中,有些人可能会开这种过分的玩笑,不过,我们并不会愚昧到用这种概念把人
弄到自杀,然后认为这个跟那个其实没什么不同,到了这个地步,那就已经悖离身为人的
价值了.
  
 因为到了这个地步,就只是个会走路的微笑尸体罢了.
※ 引述《arrenwu (第二零三航空魔导大队)》之铭言:
: ※ 引述《kphuang ( )》之铭言:
: : 所以那些在讨论无罪判决的是在讲废话
: : 无罪推定是最高价值
: : 对苏建和是
: : 对陈国星也是
: : 差别只在一个没做一个有做
: : 最后无论你是郭冠英、刘晓山
: : 还是没有常识思考能力相信陈国星声明的
: : 祝福你们出入平安身体健康(X)
: 这件事情真的是越来越无聊
: 到目前为止,到底是谁在指控佛地魔陈性侵?
: 陈星自己发布的声明表示他没有性侵。
: 林奕含没有,林奕含的爸妈也没有。
: 目前有名字的只有萧议员跟林立委出来指控佛地魔陈性侵,然后名嘴跟风
: 算上没名字的话,那就是骑士团了
: http://i.imgur.com/VNBjtIh.png
: 可是看到现在,拿出来的永远只有 小说 & 网志
: 好笑的是里面也没有写是谁干的 全部都是推测
: 讲来讲去就只有怪律法,然后定调陈星一定是性侵犯,
: 接着认定林的父母肯定有什么原因造成他们“我什么都不能说,我什么也做不了”
: 难道大家是在等葛伦‧雷达斯吗?
: 圣战还没有结束,骑士仍须努力!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5:30:00
反正就被始乱终弃,刚开始以为是恋爱,后来变啥诱奸这里有个症结点啦,个人认为书中改写最多的没有十三岁含懒叫这件事啦因为林作者想把这一切导向不合意性交,来增加她合理化这本书,是一个已经生病的人,自我的不同角色对话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12 05:33:00
反方会无视其他蛛丝马迹只呛你一句小说办案就跑~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5:34:00
有网友说,刚开始好像是精神科医生要她写的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12 05:34:00
我也不是很懂一堆反方想阻止别人讨论的逻辑
作者: comecomebro (来来来哩来)   2017-05-12 05:41:00
VOL我问一句 是不是老师骗炮马?那骗炮干嘛硬扯升上大学在一起两个月 为啥不敢说17岁就督了?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5:42:00
原波还啥合意范围勒,绝青都这样吗?合意就合意,就是自愿,林奕含事后说她被文学哄住只是要她身体,干嘛有这些修辞问题是。她是不是乖乖去公寓和人家上床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12 05:43:00
神父在自自冉冉时讲了些什么?还不是昧著事实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5:44:00
有,那有啥好讲的,就合意性交阿要不然以后男女朋友分手,女森都咬说当初那情话是骗砲母猪的胜利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12 05:44:00
判定有罪方本来就是要提出较大量举证责任没有做要怎么证明?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5:48:00
楼上,打砲没有骗不骗,只有心不心甘情愿那以后打砲前,先签同意书好惹要不然男方说要送礼物,和女森上床结果后来没送,或没送那么好女方就写部落格,说那是诱奸哇靠,十七岁硬改写成十三岁,光这点就够本了啦她真是复仇一姐阿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5:55:00
v大通灵?不然怎么能肯定去了小公寓后是自愿而不是硬上?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2 05:57:00
现在大家都很清楚阻止讨论的招式惹呵呵这些人只会跳针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5:57:00
那硬上,林女要提告阿奇怪勒,不保全证据提告,已经是自主性交的年龄事后要谁帮忙讨公道??小说写自己心情多差那每个人都可以用心理被伤害来公审别人了阿感情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再加上鬼岛的母猪很爱事后反悔去告人家性侵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12 06:02:00
现在每天的电视节目都在讨论此事,而且方向都是朝陈星不利的方向。这一把火,已经烧了起来。在PTT八卦论战,讲到嘴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6:02:00
她给了他,那可能真的出于自愿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02:00
实在让人同情心整个打折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7-05-12 06:07:00
可以自己开一篇认真讨论吗,差点都要以为是某id再现了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07:00
只是理盲和滥情更是可悲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6:07:00
你是她同学?朋友?家人?还是前几个无缘中的其中一位或是不具名的1/2?不然怎么会知道她没承认错?她自恋?
作者: Zombieslayer   2017-05-12 06:09:00
女孩儿以后上床记得要保存精液留作证据 这样告人性
作者: DAVID1989   2017-05-12 06:09:00
当年有人出来爆违停摸奶的时候吱吱的风向可不是这样
作者: DAVID1989   2017-05-12 06:10:00
那时候就是没证据就指控人=党工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6:10:00
先不管仇女或母猪。你所谓合意性交的论述?
作者: DAVID1989   2017-05-12 06:13:00
吱吱蓝的有罪推定 绿的无罪推定早就不是第一次当婊子还想立牌坊说自己很正义
作者: divingwolf (潜水狼)   2017-05-12 06:14:00
推极为变态的神父~XDD话说陈星的身分谈不上是蓝还是绿吧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17:00
合意性交就是性交过程没有反抗阿就这样阿乡民交个女友,女友和乡民吵架做完爱,把精液搜集好去按铃申告。。说她是不合意。。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7-05-12 06:19:00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20:00
乡民完惹,吃官司,阿,法院一定问那女的当初为何不反抗有没有反抗的证据阿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12 06:20:00
老爸将军 上课骂民进党 应该就蓝的吧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21:00
那女的说,她说我阴道像核桃,很好吃所以,我没有反抗
作者: liudwan (dwan)   2017-05-12 06:22:00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22:00
但是,不管啦,不管啦,不管啦,他就是性侵我骗我上床。因为我阴道不是核桃那4文学修辞,偶害受伤害,去看心理医生惹他性侵偶啦,不管啦,偶当时是合理的没有反抗对噗对
作者: SCID   2017-05-12 06:25:00
笑死人了, "合意性交就是性交过程没有反抗"没有反抗就是同意? 你的逻辑怎么学的?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7-05-12 06:26:00
XDDD 一大早就看到小丑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26:00
他说偶阴道像核桃。。害偶受伤害男乡民理盲,那以后有事,自己认栽吧
作者: kenichisun (爷)   2017-05-12 06:27:00
右肩罪快立法啊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28:00
https://goo.gl/DbcSY1男森以后就等结婚再干吧
作者: kuters (卓)   2017-05-12 06:29:00
除了自自冉冉为护而护之外,这篇倒是还好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29:00
volk11想把一切导向合意性交,一幅他都在场的样子,
作者: buddar   2017-05-12 06:29:00
他不敢出来面对记者提问,应该是会神色慌张,漏出马脚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29:00
不对哦,结婚老婆也可以看心情提告哦。被 诱 奸本来就是合意性交阿
作者: CGZB (ZB)   2017-05-12 06:30:00
你跟一个女的上床上到她要去告你?你真棒哎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30:00
你在场是不是,还本来勒本来啥小,笑死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31:00
只是不把狼师拿出来鞭,觉青和唬烂绿营冥嘴很难受哪有什么叫诱奸,母猪发明的吧
作者: bomnker (榜)   2017-05-12 06:31:00
护航畜生的基本上也是畜生 所以选择性忽略这篇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31:00
我也可以说,你本来就是被派出来带风向的,颗颗
作者: CGZB (ZB)   2017-05-12 06:32:00
你一开始就是出来玩的 那就跟对方讲啊 不要讲装认真又玩玩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32:00
什么叫合意性交,公猪发明的吧!
作者: buddar   2017-05-12 06:32:00
女方不仅死谏了,还用小说影射,让其恶行流传万世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32:00
小孩子骗上床 还在扯合意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6:33:00
所以你有时光机回去看到她没有反抗?到底目前你的合意性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33:00
骑士团就祈祷一辈子别碰到母猪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33:00
volk11的论点跟赛一样,只要以子之矛 攻子之盾就可
作者: CGZB (ZB)   2017-05-12 06:34:00
碰到母猪自然有碰到母猪的处理办法,而不是视所有人都是母猪
作者: buddar   2017-05-12 06:34:00
甚至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帮护航的完全提不出有力证据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34:00
哦,那就看事实是什么了,最爱看骑士团脸肿了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35:00
讲啥女生要特权,只是公猪想乱交配而已!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35:00
不管啦,不管啦,美若天仙的含含写的都是对的
作者: pony666 (不要踩到我)   2017-05-12 06:35:00
工读生刚过丑时就上工也太敬业了 给推推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36:00
不管啦不管啦,老板给我133,所以老板是对的!
作者: praytasi   2017-05-12 06:36:00
写那么多都在帮禽兽辩解也不简单,希望你可以对得起自己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36:00
还罗莉塔勒,人家要讲,她自己要信因为乡民的正义,只在于情绪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38:00
颗颗永远会有白痴说,被性侵害的人可以不要穿那么少啊,可以不要那么晚在外面晃啊,典型检讨被害者的白痴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39:00
你口口声声指责大家骑士 不也是情绪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6:39:00
所以V大你到底是通灵?搭时光机?还是早上的星星有给你看行房记录器?不然怎么会一直强调合意性交?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40:00
乡民正义 ? 你现在是在做什么呢?不也是乡民陈挥文2.0?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5-12 06:42:00
作者: hylio7754   2017-05-12 06:42:00
...
作者: urmfo (Bambi)   2017-05-12 06:42:00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43:00
这议题本来就已经超过男女交往的范围,没看到教主、苏美都没说话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7-05-12 06:43:00
郭冠英们这么早起床呀www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2 06:44:00
volk你有没有睡觉啊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44:00
不知道现在家中有女儿的 人人自危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6:44:00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骗她去小公寓后硬上?再来受侵害的女性强迫自己爱上加害者也是有案例跟医学佐证。再回头跳针一下....你合意性交的论述在那...
作者: buddar   2017-05-12 06:46:00
检调用各种问题去问陈国星测谎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46:00
刚开始我也同情含含阿,就是信她书中,十三岁被塞懒叫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6:46:00
教主没说话??????????????????????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47:00
信她说法,因为被塞一次,所以假装爱上对方所以继续发生关系,被干到坏掉阿。。现在看起来不对阿,事发时,已经十六七岁了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48:00
一开始我也同情老板,可是他说他是中山中文硕士,可是他考上的是暑期班,还被退学,颗颗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48:00
然后,是去美术馆完,陈兴载她去公寓发生关系的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6:49:00
不管如何,我们还是先聊聊你所谓的合意性交的论述基准点
作者: kuters (卓)   2017-05-12 06:49:00
教主哪里没说话?他喜欢趴踢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6:49:00
然后,后来还有在一起一阵子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49:00
你是不是处男阿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50:00
然后老板又说他们满18开始交往,可是不对啊,事发时,已经十六七岁了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50:00
你一句话可以好好打吗 不要拆成三段...
作者: kuters (卓)   2017-05-12 06:51:00
陈迷都把陈的声明稿视为圭臬,说18岁就18岁啦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51:00
你这样说 陈兴会森77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52:00
然后就不合意硬跟别人交配了,所以,到底公猪乱射
作者: covenant (蓝悠)   2017-05-12 06:52:00
因为酸民没办法用母猪二字作结,就有一堆人认知失调啦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53:00
陈兴声明稿最重要的就是回避16歳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6:53:00
如何找到一个xx后可以爱上他的人 其实也是不简单啦如果陈星这样玩好几次 到底手法是什么 有点强
作者: w76530   2017-05-12 06:53:00
几岁见面的很难证实?一堆同学能证明吧...
作者: qphone (只有暴政才会引出暴民)   2017-05-12 06:53:00
拿一篇声明稿要打翻10几年留下来的资料跟其余事实,真白痴
作者: kuters (卓)   2017-05-12 06:54:00
多得是例子,才会有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6:54:00
不是阿 总有没有的吧 就不怕找错找到没有的吗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54:00
又找到一个都是被害人的错,另一名133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2 06:54:00
还好啦 补教这样玩也不是第一次 前面很多示范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54:00
人本救援了很多例子 自己去看看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6:55:00
何况没有斯德哥尔一定比有的多 是看脸可以看出来吗?
作者: neutrino (十年一梦)   2017-05-12 06:55:00
先补血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55:00
Volk有队友了QQ
作者: ainor (><)   2017-05-12 06:55:00
不管,理性工读生会说你失智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6:55:00
先不转回同情她,讨厌穿龙袍的家伙的论述....我只想知道你合意性交的论述到底是根据那?
作者: funfun789016 (funfun)   2017-05-12 06:55:00
推 那些人里面有不少只是在仇女 那些推文也就那几个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2 06:56:00
说穿了就男虫骗砲 游走法律边缘
作者: funfun789016 (funfun)   2017-05-12 06:56:00
id在认真讨论而已
作者: pipiayin (box)   2017-05-12 06:56:00
那就不是合意性交啊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56:00
他的手法就是利用女孩涉世未深,遇到问题不敢说,强在哪?133觉得老板强也不ey啦,颗颗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6:56:00
人本是有发生才去找 又不代表不知道她有没有 去试看看之类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17-05-12 06:56:00
一早起来就看到小丑狂跳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57:00
时薪133怎么会知道什么叫斯德哥尔摩呢,颗颗
作者: kuters (卓)   2017-05-12 06:57:00
虽然讨厌冉派神父,但这篇无不妥,不懂陈兴派在护航啥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6:57:00
讨论这个不会有结果啦 就一堆幻想文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6:57:00
如果只有她一个就算 如果很多个我不相信每个都这么蠢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57:00
有发生才去找???? 哇操 连人本都要黑哩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58:00
人家又不是说你 你急什么阿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58:00
我才不相信大家都那么蠢,一google发现各国都一堆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6:58:00
有发生才去找人本 你没发生过你怎知他有斯德哥 通天眼?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6:59:00
还是说贵国没有google,只有百度?颗颗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6:59:00
拿这些写得不清不出 连真假都分不清楚的东西是要讨论啥
作者: b9602220 (laing)   2017-05-12 06:59:00
交往之后就不算性侵了好吗! (工读生逻辑)
作者: kidkenyen (没调理过的昂库)   2017-05-12 06:59:00
哇喔,哇喔。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6:59:00
是不懂你在说什么 有人可以翻译一下吗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6:59:00
讨论这问题就我不然谁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2 06:59:00
陈的声明就规避年龄还有师生的身分啊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00:00
我是说没经历过的人怎么知道他有斯德哥尔摩?不然你有没有?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7:01:00
性侵后交往就不算性侵,跟以前抓回去奸然后变山寨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7:01:00
这些东西讨论100年都没办法知道陈有没有性侵林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01:00
他没经历过 我怎知他会不会有斯德哥尔摩然后去找他xx呢?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7:01:00
声明不就是她18岁,她不在补习班?已经不是我的学生的写法?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7:02:00
写 都写 啊
作者: w76530   2017-05-12 07:03:00
声明都写这样了不是很好打脸?这边可是说高二发生耶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7:03:00
不管啦!老板每小时付我133,老板才是对的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7:03:00
那段声明如果造假的话,是很好打脸啊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04:00
以前抓回去奸是逃不了 不代表有斯德哥尔摩阿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7:04:00
所以谁要拿什么东西打陈星的脸? 小说?随笔?这板上已经有N个人说那声明会被轻松打脸 问题啥都没有
作者: kuters (卓)   2017-05-12 07:05:00
他们信得是陈兴的声明,林奕含的日记就不信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05:00
各国都一堆是好几个不同加起来 又不是好几个都同一个人上的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7:06:00
这篇吸引了很多领133的,来,都来,呵呵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06:00
然后陈星都有办法让全部都得斯得哥尔摩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7:06:00
林奕含的网志有写“我被陈星强暴了”吗?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7:06:00
陈星的两个律师真应该来这征才 好多铁粉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07:00
请举例可以全部都斯德哥尔摩的例子吧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7:07:00
啊 更正 是说 她网志有没有指明是陈星的叙述?打过炮这个其实我不太怀疑
作者: w76530   2017-05-12 07:07:00
补习班没同学?高二高三怎么想都很好确认啊.....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7:07:00
老板一定会生气,火都快灭了又点起来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7:07:00
啊 还更正哩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7:08:00
这就是我觉得无聊的地方 那个声明如果假的 脸早就烂了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08:00
所以阿你老板 如果很多次 怎么没有没得病的出来讲
作者: chancing (modest)   2017-05-12 07:08:00
作者: monkeydog119 (猴狗雷)   2017-05-12 07:08:00
星教徒森77啦?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08:00
房思琪们快出来指认阿,指认那不是呓语阿快阿。林作者父母快作证阿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09:00
我是说你老板又同样手法玩好几次有点强 你就该该叫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7:09:00
他字案签结的话 这差不多就是法院认证的合意性交了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7:09:00
林奕含只需要他的精神科医生出来就可以打烂妳们这些一幅是行房纪录器在旁边指证历历说是合意性交的脸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09:00
啥阻断深度讨论。快挖阿,挖越深越好阿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7:09:00
v大下班了吗?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10:00
你是想说你老板刚好就只玩一次吗 不用再替你老板说话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10:00
楼上,我不想74患者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7:10:00
精神科医师出来能干嘛啊?我比较想要看到照片或者书信之类的东西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11:00
但患者的现实感混沌程度,比正常人高
作者: w76530   2017-05-12 07:11:00
那拜托立委叫检方传唤医生作证也很容易啊....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7:11:00
如果只是要出来说“林说自己被性侵” 这有跟没有一样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7:11:00
你的合意性交的论述到底在那?
作者: praytasi   2017-05-12 07:11:00
这么爱帮禽兽辩解只会让我觉得事情越来越接近真实,感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7:12:00
我只说他字案签结就差不多变成法院认证的合意性交了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7-05-12 07:12:00
因为工作室收钱就很卖力的办事阿
作者: kuters (卓)   2017-05-12 07:12:00
他们不怕打脸,脸比水泥墙还厚着呢?也不知拿陈多少钱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7:12:00
医生能干嘛?医生能够给法官他想听的啦!至于你想要的东西喔,等你是法官你可以用你想要的来判啊!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12:00
鬼岛继续搞情绪正义吧,没出息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7:13:00
a大不是你,v大你的合意性交的论述到底在那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7:13:00
颗颗,volk11之前发小模文的时候好有证据呢!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13:00
问个如何才能发现"未来"会得斯得哥尔摩的人 就一直提你老板
作者: windyyw (ff)   2017-05-12 07:14:00
某11直接黑名单封锁啦 没有看的必要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14:00
但她是不是自愿去和陈兴上床?更正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7:14:00
之前一点都不情绪正义呢!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7:14:00
法官? 先能起诉再说吧 现在讲法官实在太遥远了
作者: ak47good (陈鸟仁)   2017-05-12 07:14:00
原来v大发过小模文,不知道翻盘的时候有多趣味wwww
作者: oreosea (坚强与温柔ECSZ)   2017-05-12 07:14:00
推!!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15:00
要拔正义之剑砍人,也要看事实是什么阿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16:00
请你老板 告诉我如何发现未来会得斯德哥尔摩的人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7:16:00
铁粉发文没人理 就来推文刷存在
作者: qn (9n)   2017-05-12 07:16:00
神木 我有罪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12 07:16:00
舒压一下嘛~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12 07:16:00
剑都没拔出来 volk急什么啦
作者: kiki2125 (噬谎者)   2017-05-12 07:18:00
友善提醒 目前至少三篇文要带风向 加油哩
作者: yanis (∀⊥S!┘∀Σ)   2017-05-12 07:19:00
神木56 数字大的果然战力不凡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20:00
合意性交就是两个人做爱,对方没有事前没拒绝或是曾经拒绝过。。这里争议较大。。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7:21:00
所以你又在场了啊?
作者: event1408472 (醒世明灯)   2017-05-12 07:22:00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17-05-12 07:22:00
不然你提几次合意性交?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22:00
然后阴道和阴茎结合,完成性交程序
作者: CPer (CPer)   2017-05-12 07:23:00
你老板在场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7:23:00
所以是通灵?时光机还是行房记录器,有载明她没反抗?
作者: max0616 (MAX)   2017-05-12 07:23:00
加油 看你好累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24:00
现在,要吵违反性自主,能够认定的,是事发时有没有反抗
作者: elibra01 (飞行荷兰人)   2017-05-12 07:24:00
作者: Kevin0224 (一颗苹果)   2017-05-12 07:26:00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26:00
最后还马幼兴清白的,是监视录影带,看女森是含笑看房间啥叫假装爱上对方,写在小说里通,法律不通阿含笑和男生开房间,更正
作者: gogobala5566 (金刚战士5566)   2017-05-12 07:29:00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29:00
对方没有事前拒绝,前面多个没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7:29:00
所以事发经过您亲眼目睹?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17-05-12 07:30:00
那大家也都亲眼目睹是不自愿的?
作者: jeromeshih (以谨慎态度来面对问题)   2017-05-12 07:30:00
VOLK11你可以这样认为,但要别人跟你想的一样,可能有点难啦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30:00
身为男森,觉得真命苦。。怪4
作者: aiguo (金门小刀)   2017-05-12 07:31:00
反正不管什么,免费送上来的都要小心,避免是此生情劫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31:00
我觉得林奕含当初就是自愿的,是后来才反悔
作者: pinkgun (UnoKing)   2017-05-12 07:31:00
真是铁粉耶 好像历历在目似的
作者: StuLeo (史都dio)   2017-05-12 07:31:00
晨星信徒直接无视,继续跳针
作者: kuters (卓)   2017-05-12 07:31:00
板上不少兴教派会跟VOLK11想得一样啊!不知拿了多少?唉
作者: vanadiu (vanadium)   2017-05-12 07:32:00
感谢 腥哥 教大家如何 无罪右肩 爽到最后 干都干了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32:00
写了长篇大论,要陈述说她多痛苦的自愿性交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7:32:00
身为男人....至少最低的底限自己可以把持....
作者: kis28519 (空白也好)   2017-05-12 07:32:00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33:00
十三岁含懒叫不算,那是假的我在意的就是理盲,我讨厌的就是滥情更讨厌的是利用滥情来公审一个人最奇怪的,是把小说通通当真
作者: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7-05-12 07:34:00
为了那个垃圾从早上五点推到现在 辛苦啦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17-05-12 07:34:00
我也与vol同感
作者: nfish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2017-05-12 07:35:00
不知所云....
作者: GodsRevival (行李箱)   2017-05-12 07:35:00
奸就是奸。
作者: sanchiya (风月)   2017-05-12 07:36:00
所以你的合意性交的论述是?只要在事发后未提出告诉或不论告不告得成(权势或和解),就是自愿被干?
作者: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7-05-12 07:36:00
麻烦走出ptt再讲这些话 不然比郭冠英还渣
作者: kuters (卓)   2017-05-12 07:37:00
跟郭冠英一样,很羡慕陈兴喔!辛苦了!兴教徒们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17-05-12 07:37:00
我觉得不该日记判案 我觉得林是合意性交 这逻辑.....
作者: euka (花栗栗的小家)   2017-05-12 07:37:00
推!某些推文真的不忍卒睹
作者: DaGarn (达刚)   2017-05-12 07:38:00
风向看真久 然后用的还是两边都打 但一边轻放的这招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17-05-12 07:38:00
陈教徒世界观真可怕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7-05-12 07:38:00
当十年小说与十天声明有冲突时 信任何一边都是王八蛋有证据的麻烦联络检调 不要在那边放炮赚名声如某萧
作者: covenant (蓝悠)   2017-05-12 07:39:00
VOLK11与其在这拼命推文,直接发文讨论会比较好懂。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7-05-12 07:39:00
在节目上记者会上讲再多 对方也不会突然就有罪
作者: JaguarViva (艾蜜爱舔蜜)   2017-05-12 07:39:00
V到处推文跳针实在看得很烦,是没认识女生的臭酸宅吧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39:00
啥补习班都是共犯结构,哦,哈欠,要有受害者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17-05-12 07:40:00
因为推文会爆 发文会XX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40:00
共犯结构才成立,那现在是大好时机阿
作者: arceus   2017-05-12 07:40:00
这事会如此捕风捉影 不就是因当事人自杀父母选择低调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41:00
受害者通通应该要跳出来指认阿匿名去含检警指认都好
作者: abc5316 (abc5316)   2017-05-12 07:41:00
看不懂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7-05-12 07:41:00
放弃投票在本版都能被当成漠视垃圾执政的帮凶 放弃指控
作者: arceus   2017-05-12 07:41:00
然后被一群外人渲染成老师靠权势害死人的大事
作者: aa1052026 (专骂蓝绿垃圾党)   2017-05-12 07:42:00
也该被当成让嫌犯逍遥法外的帮凶 因为你们不出声而导至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42:00
拜托,本爷没补过一天习,讨厌油腔滑调
作者: helloman (.......................)   2017-05-12 07:42:00
整天在那你觉得,然后又不准别人推论,当9.2比较高级?这种带风向的方法,比反串还不如,乖乖回家妈妈十元吧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43:00
但,台湾社会啥时变成证据不足,不明确,连年龄都错只因讨厌一个人,就推他人到黑洞
作者: a35715987 (uu)   2017-05-12 07:44:00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44:00
情绪正义之奇葩,莫此为甚
作者: pondaha (pondaha)   2017-05-12 07:45:00
Volk行的话自己出来发一篇好不好?整篇只看到一个小丑在跳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45:00
党国主义灭了,情绪论事兴起
作者: schoko (schoko)   2017-05-12 07:46:00
推这篇。哦,推文有人钓鱼吗?
作者: pondaha (pondaha)   2017-05-12 07:46:00
麻烦给个完整的论述好吗?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46:00
恩,事实就是法律没有诱奸罪
作者: jejeyu (原来...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12 07:46:00
我不认同Y大说的,你没有反抗就是合意性交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47:00
骑士团是怎样,罪大恶极死刑犯
作者: jejeyu (原来...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12 07:47:00
不反抗的理由有很多,怕被杀、怕到不知道怎么处理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5-12 07:48:00
我打得不好听,但就是事实
作者: jejeyu (原来...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12 07:48:00
甚至也有可能是被哄骗,太多不能反抗的理由
作者: bab7171   2017-05-12 07:48:00
说个笑话:强奸犯结婚后 ,强奸人,犯的罪只有通奸罪
作者: CCNK   2017-05-12 07:49:00
一个老师有配偶管不住懒觉还能挺我也是佩服 这不是未婚鲁蛇去骑签本票的是
作者: jejeyu (原来...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12 07:49:00
不过我觉得Y大应该只是怕他以后打炮被告
作者: helloman (.......................)   2017-05-12 07:49:00
不要把你跟右手的经验套用在女生上好吗?9.2大师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7-05-12 07:51:00
汪汪才是最可怕的吧
作者: kuters (卓)   2017-05-12 07:51:00
这样想想,当初吴薇阁被臭骂还挺无辜的,有这么多兴教徒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17-05-12 07:51:00
一口咬定林是合意性交 护航陈时就各种证据自助餐
作者: butterdog (巴特豆葛)   2017-05-12 07:51:00
[心情] 这是我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故事。http://www.ptt.cc/bbs/feminine_sex/M.1494504482.A.5AB.htmlY大请进http://www.ptt.cc/bbs/feminine_sex/M.1494504482.A.5AB.html
作者: jejeyu (原来...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12 07:53:00
不过比起打炮被告,你要先烦恼你连被告的机会都没有
作者: cumulus (积雨云)   2017-05-12 07:53:00
学历造假、声明说谎,这种人说的话谁能信。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