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休息日换补休 劳动部:要劳工先点头

楼主: hsnugear (无言......)   2017-05-03 17:57:43
自由时报
休息日换补休 劳动部:要劳工先点头
劳动部今天发布函释,强调若劳工休息日出勤,依照劳动基准法,雇主应该给加班费,至于“事后”劳工如果希望换成补休,目前法律并未禁止,但是补休标准、期限及万一未休完该如何处理,应求劳雇双方好好约定。劳动部强调,若双方对休息日工资请求权有争议,应由雇主负举证责任。
劳基法去年底修法后,规定每周应有两天休息,一天为例假,一天为休息日,休息日经劳工同意可出勤,但加班的时数计算标准特殊,不足4小时,也要以4小时计,超过4小时、未满8小时要以8小时计;前2小时每小时要加给1.34,第3小时起加给1.67,希望以价制量,尽量不要影响周休二日。
不过,坊间常见以补休取代加班费,不少事业单位仍然维持补休制度,但劳基法并未规定补休时数要按比例加成,衍生争议。
劳动部在“劳动条2字第10601300937号”函释中说明,休息日加班后如果以补休取代加班费,目前法律上确实未禁止,但有一定条件,就劳基法而言,除了要先征得劳工同意才能在休息日加班,加班后雇主有义务给付加班费,如果劳工事后想选择补休也不违法,但是应该在“不损及劳工权益、不影响雇主人力因应”下,由劳雇双方约定补休标准、补休期限及如何处理届期未休完的时数,避免争议。
劳动部强调,雇主不能片面规定休息日出勤只能选择补休,且如果劳工未表示要选择补休,雇主就应该依法给付休息日出勤工资,否则可罚2万元至100万元。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55421
作者: cpc21478 (にゃんぱすー)   2017-05-03 17:58:00
补休也是*1.33*1.66腻?
作者: roalan   2017-05-03 17:58:00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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