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lloken2006 (废怯少年)》之铭言:
: "告诉人常有本于夫妻之情义,对于配偶有所宥恕者,而对相奸者则未必然,
: 若一并使其撤回之效力及于必要共犯之相奸者,实有乖人情,故设此例外规定。"
: 直接说白话版:
: 当事人常常觉得:"我家的老公都很乖的,会外遇一定是狐狸精的错。"
我赞成废除通奸罪
但不同意你这句话啦
当事人不会想我家老公都很乖 都狐狸精的错
而是老婆遇到老公外遇 会去找一堆征信社
找证据才能告成通奸罪
但有时候没证据反而麻烦
若是没有通奸罪 不要走刑事
回归民法
要离婚就离婚 赔偿就赔偿
以上是补充说明
有外遇 婚姻都破裂了 没有觉得老公很乖的这件事情
不是老公有没有错的原因 是$$$ 罚老公$就等于罚自己的$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5-03 06:16:00那是遗产不多才会这样想 有钱人家想得就是跟你不一样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03 06:16:00喔
作者:
kerogunpla (To be a bad man)
2017-05-03 06:18:00外遇不是有钱人的专利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7-05-03 06:18:00问题是外遇不见得是发生在有钱人身上啊
美国一堆例子嘛,离婚从高所得那拿一半所以ok啊!反正你要脱离婚姻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作者:
Brexit (脱欧)
2017-05-03 06:20:00于事无补不是无事于补…
作者:
Brexit (脱欧)
2017-05-03 06:21:00如果是没钱的那方故意外遇赚赡养费呢?
作者: deepkh (科科将) 2017-05-03 06:23:00
给推 ~ 法律能关人但还是关不住GG 到不如离婚$$分多一点
故意外遇似乎在民事上可以提出反证他是主动外遇喔XDDD这样可不用给赡养费 我记得是这样啦
作者: deepkh (科科将) 2017-05-03 06:24:00
通奸罪没有人从法律上得利 大家都损失了
之前有征信社担心说没钱赚 但走民事还是要征信社帮忙呀
你没看政治人物偷吃,老婆90%都出来力挺先生或原谅先生,为什么?因为经济大权都在男方手里啊
作者: CCNK 2017-05-03 06:26:00
钱要拿的到R
哪有都支持 我怎么看都是一堆离婚拿到赡养费XDDD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5-03 06:59:00有的不离婚不让另一半坐牢是为了小孩肥宅可能也不会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