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新闻] 时力主张公教离婚配偶可分1/2年金 蒋万安

楼主: swgun (杨 威利)   2017-04-23 15:24:25
※ 引述《ueewen (ueewen)》之铭言:
: ※ 引述《Agguy (支持台北市长 蒋万安)》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
: : 联合报
: : 2.完整新闻标题:
: : 时力主张公教离婚配偶可分1/2年金 蒋万安:那劳工呢?
: : 3.完整新闻内文:
: : 时代力量党团版的年金改革法案,赋予离婚配偶年金分配请求权,公教人员配偶离婚
最高可分配公务人员的年金1/2。国民党立委蒋万安认为,该法立意不错,但还须审酌,
像: 劳工平均退休金仅1万6000元,可能自己都不够用,在分配上恐有困难。
: : 时代力量党团立法理由解释,该法条增订依据民法亲属篇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之特别
分配方式,为公平评价配偶双方在婚姻中的贡献,并保障配偶老年经济安全,离婚配偶依
本条: : 请求时应依“民事程序”为之。意思就是说,离婚配偶可领到多少年金,必须依法院
依个案来判断。
: : 蒋万安表示,如果要肯认家务有给,现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已可以处理,是否要扩
及: 年金部分,可以再讨论审酌。同样,要肯定家务有给,不是只有公教人员配偶,军、劳
皆: 有同样问题。
: : 蒋万安表示,基层劳工的年金仅1万6000元到1万7000元,再分给离婚配偶的话,恐怕
难: 以:维持生活。如果这部分要改革,必须要先拉近劳跟公教军之间的年金差距,才符合
公平原则。
: : 5.备注:
: : 屎带力量
: : 你们愧对劳工!
: : 觉青
: : 你们愧对公教军!
: 时力对此部分的说明:
: https://tinyurl.com/ldngjkf
: 至于离婚配偶可分配年金的请求权部分,洪慈庸表示,目前的状况是若是在退休后离婚

: 话,可向对方请求离婚时的赡养费支配,但是若是在退休前离婚,目前没有任何依据可

: 要求另一半退休金的分配给付。因为没有法律规定,只能看法官的事实认定。时代力量

: 本改革参考了日本及德国的立法例,让在退休前离婚,若是在家里的主要照料者,能够

: 在外的公务员来申请退休金最高一半的给付,将此明定进去,使得家务有给的概念可以
进入。若是无法维系婚姻的在家照料者,可以照顾老年生活。
我政党票投给时代力量是为了要制衡资进党 以免失控
结果时代力量失控的程度
比资进党还可怕
洪姐的说法根本避重就轻
首先依我国民法规定
不管你是不是军公教
退休金本来就是婚后财产
得列入剩余财产分配
只是依照你离婚时点而决定是否能被对方主张列入分配
先不论我们社会上已经
因为男大女小比较普遍
所以常常有老婆跟老公闹离婚
结果老公已经退休 他退休金要列入计算分给老婆 结果老婆还没到年龄 她未来的退休金
不必分给老公
这种的先天上法律对男人不公平好了
你时代力量是怎么回事
今天当了军公教
连退休前离婚的自由都没了
因为一但离婚 30年后
你老个半死想开始领退休金
结果你的前妻(夫)就要来分你的月退俸 只因为你是军公教?劳工如果被老板这样要求哪
一个人受得了?
本来剩余财产请求权是因为就家务子女教养而牺牲就业的一方设计的保障条款 所以实际
上在打官司的时候 法官会个案认定是否显失公平
也就是你的配偶是不是母猪渣男会有某程度影响法官心证
而依1030-1二项调整
现在时力这种改法根本逾越亲属编规定 偷渡民法未规范之范围 还硬扯是民法1030-1的特
别规定咧 这是公务人员退抚法
不是什么未就业妇女保障法欸
如果时代力量觉得退休前离婚应该向配偶请求未来退休金
叫保障家务有给的概念
那请全民一体适用
请党团立刻提民法亲属编修正案 不要打假球!
作者: infoman (路哲)   2017-04-23 15:25:00
只是突然想到的小问题 如果重复结婚离婚N次 会怎样?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7-04-23 15:25:00
所以请支持唯一爱台湾的政党民进党
作者: chen22 (chen)   2017-04-23 15:28:00
台湾离婚率高达30%...年金是整个工作时间每个月存的中间插进来的人能分一半吗???例如劳退年金..18岁开始工作每个月6%存入! 为啥能全分?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7-04-23 15:29:00
时代力量很喜欢在奇怪的议题上面浪费能量,正事不努力推
作者: chen22 (chen)   2017-04-23 15:30:00
还有~ 你工作的年金要分, 那你配偶的年金还没到期呢?
作者: lastmile (帕妮)   2017-04-23 15:30:00
推一个莫名其妙的法案。有争议就算了 还很难处理
作者: steed (......)   2017-04-23 15:31:00
离过四次婚的退休后直接去跳河好了
作者: kiesoIFRS (满天都是陈予新)   2017-04-23 15:32:00
以前一堆外劳找假结婚的, 以后一堆找有退休金的假结婚
作者: infoman (路哲)   2017-04-23 15:34:00
那如果A离婚的对象有军公教B 那份B分给A的以后会算入A和C离婚时A分给C的吗 (A也是军公教)
作者: chen22 (chen)   2017-04-23 15:34:00
年金应该照组织家庭开始的时间分配才合理吧而且要分也不该只分公保年金...其他国民年金,劳退年金也要
作者: GimO (Gimo)   2017-04-23 15:42:00
白痴才结婚
作者: maaaaa (徬徨中)   2017-04-23 15:54:00
真是奇葩立法,劳工跟军公教结婚后离婚,军公教退休金要纳入剩余财产分配劳工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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