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女告调酒师后性侵 一句“我不怕腥”破功

楼主: rapnose (鼻马龙)   2017-04-18 09:43:29
先表明个人立场。
我仇女、恐同、仇伊斯兰教、仇狗、恐猫、仇废死、仇反核、
仇视所有压制他人意见的人,而且我是法盲、性别盲。
一名已有固定男友的女子,去年十月透过网络游戏认识王姓调酒师,
女子背着男友与王男偷情,不仅王男口爆吞精,事后二人用LINE打情
骂俏时,王男问她“你不怕腥味吗”,女的还回说“我不怕腥”。
事后二人的“腥事”被女子男友发现,女子为了想要证明自己清白,
控告王男有一次趁她酒醉,用手指性侵她。但台北地检署调查后,
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王男违背女子的意愿,处分不起诉。
1. 将女性默认为弱者而进行保护(不打上姓氏),这是对女性的歧视。
2. 假设二人发生过十次关系,九次有充分证据显示为合意性交,
而其中一次有一方虽不同意但仍配合,事后该方提告性侵。
(1) 请问拿九次的合意性交去判断那一次没有违反性自主,
是不是有什么地方怪怪的呢?
(2) 然而,如果是发生一百次关系,九十九次为合意性交,
其中一次是强制性交,我就很容易倾向于相信那次是
合意性交。
为什么会这样?我无法确实抓出自己的标准在哪里。
3. “不仅王男口爆吞精”这个句子是否叙述有欠精准?
以下各句,分开的意思我都懂。
(1) 王男对女子口爆。
(2) 女子接受王男的口爆。
(3) 王男吞精。
(4) 郑公吞精。
(5) 女子吞精。
按照新闻的前后文,“不仅王男口爆吞精”的意思,我们不难
理解,但那样的排列方式,就会夹杂一个“王男吞精”的感觉。
我想了好久,都不知道该怎么改这个句子,意思才会更精准而
没有模糊空间。请问有人知道怎么改吗?
google了一下,有看到give a blow job to someone及receive
a blow job的表达法,但这句中文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改。
作者: crossdunk (推嘘自如)   2017-04-18 09:44:00
台湾媒体你指望啥啊
作者: ERQQ (EQQR)   2017-04-18 09:44:00
看到你仇女我就end
作者: Trup (我的2坏掉了)   2017-04-18 09:45:00
你会被嘘 帮补血
作者: crossdunk (推嘘自如)   2017-04-18 09:45:00
在仅跟王中间加上为就好了啊
作者: isaacwu974 (退隐江湖搂)   2017-04-18 09:47:00
本案是没有证据证明违背意愿,仅有女方口头之词,不是推断男方没有违反性自主
作者: neohung (绅士怪客)   2017-04-18 09:53:00
饮*室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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