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不知香油钱流向! 立院“宗教团体法”

楼主: darknote (黑暗筆記)   2017-04-17 23:40:03
※ 引述《asak (竹子狐)》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TVBS
: 2.完整新闻标题:
: 不知香油钱流向! 立院“宗教团体法”迟未过
: 3.完整新闻内文:
: ※ 社论特稿都不能贴! 违者退文,贴广告也会被退文喔!
:  记者 徐微欣 / 摄影 傅建诚 报导
:  全国1万5千多座宫庙寺院,目前的管理条例却从1929年沿用至今,不只不合时宜,部分条
: 文更被宣告违宪,2000年到2008年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4次“宗教团体法”草案,希望能
: 有效管理,但除了宗教界批评条文太严格,部分立委更是强烈反对,导致法案卡在立法院
: 20年,四进四出全部失败。
:  香火鼎盛的寺庙里,信众随喜捐款50元、100元,但你知道这些钱都拿去做什么了吗?
:  松山慈祐宫董事长陈玉峰:“你看光明灯6897万,太岁4832万,福寿费1203万。”
:  收入支出写得详细,但这样的财务报表也只有挂上财团法人的寺庙会有,多数宗教组织以
: 信仰为名,私设佛堂祭坛随处可见,但政府到现在仍无法可管。
:  松山慈祐宫董事长陈玉峰:“区公所一、两个人管那么多庙,只要每个庙有活动,你要去
: 参加就没办法参加了,土地公庙这条街就3家啦。”
:  目前台湾还在沿用1929年,训政时期制定的“监督寺庙条例”,部分条文2004年遭大法官
: 宣告违宪,政府因而研拟“宗教团体法”,要求须登记宗教法人,财务公开报备并提供免
: 税优惠,但法案却在立法院卡了20年。
:  记者徐微欣:“走在街道上像这样子小小的土地公庙随处可见,根据统计,台北市2千多
: 间寺庙,实际上有登记的大概只有215家,也就是有97%统统没有立案,在这样子的情况之
: 下,宗教团体法迟迟在立院闯关没有通过,也让这样子的问题无法解决。”
:  2000年到2008年扁政府时期,行政院共向立法院提出4次法律草案,由于宗教界批评申请
: 资格、土地取得、董事会推选都要管,条文太严格,加上时任立委谢启大、邱太三强烈反
: 对,逼得陈水扁多次出面。
:  时任总统陈水扁(2003.8.9):“可以以宗教团体法,来取代已经存在70多年的监督寺庙条
: 例。”
:  宪法第13条规定,人民有信仰宗教自由,因为这句话法案内容一修再修,当时的立委沈智
这个真的没人敢碰
尤其台湾所谓的宫庙信仰几乎是地方势力在做的
从议员到立委 不管蓝绿都要看面子
先不论什么点光明灯有的没的哩哩扣扣来收钱
除可以申请宗教团体公益事业相关补助
还有分一般补助(一年一次)跟政策补助(视个案情况)
看到视个案补助基本上...嗯
我老家附近小有名气的宫庙
问事基本价一次都可以收到2000-3000了 不到10分钟
还一堆人排队抢著当盘子
至于观落阴3k起跳 也是一堆人去被坑 一天收入基本就5位数起了
一个小宫庙月收就屌打台gg工程师了
要立法财务公开 真的是比登天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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