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诉老师强制性交513次 经查竟是性交易
记者邓力军/台中报导
102年间被指控性侵张姓女学生513次的南投县炎峰国小老师黄年亿,在法院审理时辩称与
张女间系性交易,日前经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认为张女满16岁后与黄男进出汽车旅馆
,多次系张女主动联络黄男,此部分不成立妨害性自主罪。对此,检察官日前已罕见的决
定不再上诉。就张女指控于国小阶段遭猥亵及性侵部分,黄男仍被判9年徒刑,惟黄男坚
决否认,已上诉最高法院。
国小教师黄年亿被学生指控性侵事件于102年4月间传开,当时二十三岁的张姓女子在张姓
男友鼓励下,向警方报案,指控在其就读南投炎峰国小时,于88年九二一地震后,其补教
老师黄年亿对其强制猥亵、性侵。张女在报案后又向炎峰国小申诉校园性侵案,并向周刊
爆料,指控黄男至94年10月起至101年12月,共对她强制性侵513次。当时在地方上传得沸
沸扬扬,有媒体直指黄男“禽兽不如”,但地方上亦传言黄男系遭设计勒财。检方则依张
女之证述及其于92年间之诊断处女膜有旧裂痕等,认黄男涉犯强制猥亵、性侵等,将黄男
声请羁押、起诉,黄男之父为此气得一命呜呼。黄男经南投地方法院一审判刑26年4月,
应执行有期徒刑12年。
上诉在台中高分院审理期间,黄男就94年间后与张女进出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辩称系性
交易,每次都有给钱。经法院调查,认该段期张女年约16岁,迄至101年12月更系已满22
岁之成年人,对性自主意识应有相当程度之认知。且黄男仅于张女国小阶段担任张女老师
,已无任何权势可用以掌控张女。尤以期间张女亦多次以电话主动联络黄男,并非张女所
称黄男都是用“鲁”的强邀她到汽车旅馆。因而认黄男之上诉为有理由,此部分无罪。认
黄男仅在张女国小期间涉有猥亵及2次性侵,改判其9年徒刑。
对于二审法院之认定,检方决定不再上诉,此形同对被害人张女,在其16岁后与其国小老
师黄男间系为援交而发生性交易之认定,不再争执。而就二审判决有罪部分,黄男已上诉
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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